有些被处分水桶板友基本上有自己分身帐号,他们分身有些许多是众版友已知事情(甚至IP
也没藏过)。
尽管站方没禁止使用者创分身帐号,但理论都应该遵守看板板规为前提。
A帐号在C_Chat被水桶以后处分期间内继续用B帐号继续活动,这也导致这样水桶处分不论桶
多久都变的失去意义。
现行版规只要对方其他帐号没在水桶期间再次违规,对方甚至可以连藏都不藏情况下继续开
其他帐号在版上活动。 这样对于一般使用者来说会觉的你不是被水桶了为何可以继续用分
身活动?
基本上大致上建议调整3-9和3-7的适用对象
关于3-9部分
现今3-9规范仅有
“于本板受水桶处分而未执行完毕,以分身发言受警告以上之处罚者”
建议调整为
“于本板受水桶处分而未执行完毕,期间以分身继续发言者”
关于3-7部分
现今3-7仅有单一帐号的违规累积次数达10次才会永久水桶,但5年规范下,可能会有人会透
过分身本尊并行使用来减少同帐号违规累积10次来直到5年削次数来回避处分。
因上述情况建议增加
“以分身发言者违规次数累积将与本尊帐号违规次数相加”
为确保减少版务处理上压力,可以确认双帐号违规次数相加抵达10次再做出检举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