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完整保留原文的违规说明,觉得冗的部份可以快速下滑略过那些地方
不然我怕又会有人该该餐 啊你那边怎么不回484不敢回
※ 引述《Lisanity (Hadoken)》之铭言:
: 四、违反板规条目
: B-2-1 经板主群多数认定为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
: 五、违规说明或佐证
: 第一、前一篇板务案仍在程序进行中
: #1f6p4Bl0 (C_ChatBM)
: 随后再度提出本次第二篇的板务案
: 而且这两篇的大方向都是有关于板规4-16抄袭或转录文章、创作的提案
: 板务是可以前者尚未结案后者又再度提出的吗?
可以,因为并无禁止,目前只有规定达特定条件不予受理
--以下为C_ChatBM板规--
A-4 [板务]:使用者欲讨论关于C_Chat看板事务时使用,
相关程序依C_Chat板规7-1之程序办理。
--以下为C_Chat板规--
第七章 使用者板务讨论
7-1 〔板务讨论之连署〕
Ⅰ 使用者可于 C_ChatBM 讨论看板事务并至该文推文附议。
若附议人数于两周内达到50人以上,板主应将该议题移至 C_Chat,
以专用分类 [板务] 发文。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以回文或推文讨论。
Ⅱ 前项所称“50人”,在进行是否达到门槛之点算的时候,
推文IP相同原则上视作同一使用者,只计一票。
Ⅲ 连署过程中出现贿选情事者,经举证有相关事实后,
除于 C_ChatBM 水桶一个月之外,一年内亦不得参与任何板务连署。
Ⅳ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 C_Chat 讨论。
Ⅴ 一年内曾有相同或相似议题于主板讨论将不予受理。
7-2 〔板务讨论之结果〕
Ⅰ 板主群针对议题讨论之结果,应公告板主群决议或举办投票。
Ⅱ 举办投票时,板主应依投票结果行政,投票率不得低于投票举办当下
看板人数1/5,否则视为无效,并依照7-1-Ⅴ办理。
: 第二、根据前一篇板务案
: #1f6p4Bl0 (C_ChatBM)
: 其诉求是希望抄袭和转贴能够分得清楚
: 同时不应该以水桶的方式来处罚转贴者
: 但是这一篇 #1f78ooHA (C_ChatBM)
: 其诉求却是所有转贴、二创一律都要经过作者、出版社、代理商的同意才能够在板上张贴
: 这做法太过繁琐,而且也大幅降低想来板上活动、交流的意愿
: 同时这两篇的板务案虽说是同一个大方向,但其诉求却完全相反,对板规4-16而言也没有任
: 何助益,也可能会对板主们在4-16这方面的板务执行上感到无所适从,其板务执行效益也大
: 幅降低。
转贴与抄袭在板规界线不明是公认的事实
第一篇明确要求厘清转贴与抄袭,并针对转贴另订板规细则
第二篇明确主张未事先授权的转贴应认定为抄袭
这两项板务提案明显都会帮助4-16把界线划清,明显并非没有任何助益
无所适从更是笑话
你意思是,板上出现两篇针对同一板规的改进意见板务文,板主就会无所适从?
现在只是刚好作者都是我而已,板主就会无所适从?
对我而言只要厘清界线都是好事,两篇板务的改进方向我都喜欢,不过当然喜欢程度有差
所以我先po了第一篇,然后但GTES案与第一篇底下不少推文都主张未事先授权的转贴都应
该水桶并认定为抄袭。我惊觉第二篇的改进方向更可能达到50附议门槛,于是有了第二篇
btw稍微离题,有人可能会来杠
“我们只反对未事先授权又被原作者事后反对的转贴”云云
不是R
假如原作者反对有严重到需要水桶,而非仅删文
(在GTES案与第一篇我已多次主张仅删文,但主张应该直接水桶者多数都反对并说活该桶
那到底要谁来确认原作者意愿?板主吗?杠的人吗?不需确认随缘吗?
不需确认直到出圈,被不愿授权的原作者看到,根本是最糟状况
最合理且省事的当然是转贴者去确认啊==
: 第三、
: 这是前一篇LastAttack的说法:
: → LastAttack: 到底484认为每次转贴都要先问原作啦? 118.171.218.248 11/18 01:01
: → LastAttack: 对啊板主完全有权限帮删啊,但是水桶 118.171.218.248 11/18 01:02
: → LastAttack: 哪里合理了? 118.171.218.248 11/18 01:02
一样的话再借机问你一次
: → LastAttack: 为什么当事人表态就一定得水桶而不是 223.139.20.98 11/18 09:51
: → LastAttack: 仅删文?完整转贴就不是抄袭,不是抄 223.139.20.98 11/18 09:51
: → LastAttack: 录他人作品以为己作,要桶也不是用4-1 223.139.20.98 11/18 09:51
: → LastAttack: 6 223.139.20.98 11/18 09:51
一样的话再借机问你一次
: → LastAttack: 唉 我那段直接注记自己讲错好了 不然 118.171.210.159 11/19 01:51
: → LastAttack: 有人会一直拿来转移话题 118.171.210.159 11/19 01:51
这边是我说法有错被指正,我认错并把文字转黑后注记该段有错
也就是下面检举人说的“提出5-6来援引4-16这一点相当不合理”
: → LastAttack: 我这篇板务是要求改板规 就不是要求改 118.171.210.159 11/19 01:51
: → LastAttack: 判决标准 你跳针板规已经写了blabla或 118.171.210.159 11/19 01:52
: → LastAttack: 板规就没写怎么可以这样 就毫无意义 118.171.210.159 11/19 01:52
这有说错吗?板务文原则上就是用来推动板规更改的
反正我是没看过板务文在鼓励说板规写得好的
下面一大段都是我讲到烂的论调,跟我这篇答辩内容基本一样,建议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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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本篇的说法是这样的:
: (编辑回复推文部份)
: 重复什么,现在就抄袭与转贴界线模糊
: 我上一篇明确写诉求是让妥善转贴的图文,不会被以抄袭为由水桶
: 这一篇是直接说死无须厘清,主张板规应把一切未授权转贴视为抄袭,并进一步要求出示
: 转贴前便取得授权的证明
: (提出反对的是本人)
: 你在上一篇提反对,改变不了现行板规不一定能使无授权转贴人进桶的现状,换一批板主
: 就可能借由板规的模糊放人一马。所以现在是我热心啊,帮你各位提一篇板务好确保GTES
: 那转贴状况发生时,一定会被桶
: 黑人问号,就是两篇的主张截然相反所以才要发两篇啊==
: 现在简单来说就是板上有两篇板务文
: 针对一个板规里暧昧不明的标准
: 第一篇主张放松标准同时厘清暧昧之处
: 第二篇主张直接把标准订严
: 发两篇是因为板务文只认附议不认反对
: 再多人在第一篇底下推文反对,板规一样暧昧不明随各届板主解释,有跟没有一样
: 并且第一篇底下反对者多透露出该直接水桶,没有仅删文的余地
: 为此我就发了第二篇,主张不该留给板主自行解释余地,没授权就是一律桶
: 来让各位第一篇的强烈反对者推文附议
: 这样才不会你各位在第一篇的强烈反对都变放屁,模糊的现状一点都没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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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注箭头部份)
: → LastAttack: 笑死 真的找理由装死了 223.139.20.98 11/19 07:12
: https://i.imgur.com/wWg2haj.jpeg
: https://i.imgur.com/a5dIz0R.jpeg
: LastAttack在后续屡次点名我和cross板友,
: 明明我们都是在谈论他提出的板务诉求
为什么我在第二篇点名?详见下面他们在相关文章的推文
由下面引述的推文可知,他们理当一样是主张未事先授权的转贴应认定为抄袭的一员。
我之所以点名是要表达他们明明与第二篇的主张相同,却推三阻四不附议的不满
--他们在相关文章的推文--
作者 razzL1225 (拉兹) 看板 C_ChatBM
标题 [检举] GTES 4-16
时间 Sun Nov 16 22:26:09 2025
→ Lisanity: #1Tyk01uB (C_ChatBM) 丹尼尔板主之前42.72.189.115 11/16 22:31
→ Lisanity: 曾经有说过比照这篇办理42.72.189.115 11/16 22:31
→ Lisanity: 而且也没有事先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转贴 42.72.189.115 11/16 22:45
推 cross980115: 直接看内文的违规说明那边啦 他上次 61.223.74.81 11/16 23:13
→ cross980115: 就这样去贴别人社群的文 61.223.74.81 11/16 23:13
→ cross980115: 然后被发文者授权检举 靠自删才躲掉 61.223.74.81 11/16 23:13
→ cross980115: 两个版主明确指出是靠3-5回避的 61.223.74.81 11/16 23:13
作者 GTES (GTES) 看板 C_ChatBM
标题 Re: [检举] GTES 4-16
时间 Mon Nov 17 13:50:09 2025
→ Lisanity: 不是第一次抄袭就算了 脾气在凶几点的42.72.189.115 11/17 14:59
作者 LastAttack (CactusFlower是我推) 看板 C_ChatBM
标题 [板务] 把转贴行为与4-16抄袭定义彻底厘清
时间 Mon Nov 17 22:28:23 2025
公开贴文还想禁止别人转贴?转贴者还活该被桶?
合理吗?有帮忙删除就不错了
→ cross980115: 还真的活该被桶 61.223.74.81 11/18 00:54
→ cross980115: 你贴人家东西本来就该承受人家反对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的后果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所以就真的“是” 只是板主也不可能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每个海巡去查有没有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所以程序上基本上就是当事人反对 然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后授权检举就算符合程序了(授权、反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对转载等相关举证由检举人提供) 61.223.74.81 11/18 01:04
→ cross980115: 默认就是都要问 但不告不理 61.223.74.81 11/18 01:07
→ cross980115: 而站外的作者授权代检举 形式上亦视 61.223.74.81 11/18 01:07
→ cross980115: 为当事人检举 61.223.74.81 11/18 01:07
→ cross980115: 当你今天没问被当事人抓包而且当事 61.223.74.81 11/18 01:09
→ cross980115: 人反对 自然是活该下去 61.223.74.81 11/18 01:09
→ cross980115: 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完整转贴就不是 61.223.74.81 11/18 10:02
→ cross980115: 抄袭这回事 61.223.74.81 11/18 10:02
→ cross980115: 就只有”自以为”的”完整转贴”不61.223.74.81 11/18 10:07
→ cross980115: 是抄袭61.223.74.81 11/18 10:07
→ cross980115: 不会主动每个都海巡 但被当事人检举 61.223.74.81 11/18 13:57
→ cross980115: 就是该下去61.223.74.81 11/1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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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离谱的是LastAttack还引用了板规5-6,想利用基于急难互助原则和生命危险相关这一点
: 使4-16这一条仅删文不水桶处分
: 我和cross板友都认为对提出5-6来援引4-16这一点相当不合理
: 结果他不但不回应
此处如前述,是我明明正面认错,甚至没把说错的文字删除以供他人笑话
援引5-6来类比4-16确实不合理
啊对了援引不是你那样用的
: 而且好家伙,他还直指我们很可笑、顾左右而言他。
: ????
: 另外针对原篇内文LastAttack这句话:“没道理反对厘清转贴跟抄袭的人,看到这篇会装死
: 吧”
如前述,我很生气板务文都照他们的主张还不附议,故直指之
并且我在直指可笑之前就已经提示过一次干嘛不附议了。
但他们还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对啊
直指可笑之前的原推文如下
→ LastAttack: Lisanity等一些人在别篇文底下都厉声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疾呼一定要桶GTES那种状况,但现行板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规太模糊有转圜、留情的余地。于是我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好心帮发了这篇板务,要求把板规改成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再有GTES的状况板主就一定得桶。可是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他又找借口不附议了,我很伤心QQ发文 223.139.20.98 11/19 07:55
→ LastAttack: 都是会费神的欸 223.139.20.98 11/19 07:55
: 由此可见这篇完全是对人不对事,为了反对板规而反对,为了要证明只有他的话才是对的、
确实两篇板务文都是因为不满现行板规而生啊==有问题吗?
恕我跳针
反正我是没看过板务文在鼓励说板规写得好的
他上面引用的都第二篇的,应该是在说我第二篇对人不对事
我第二篇就是为了获得你们这些觉得GTES就是该桶的人的附议而写的啊==
准确来说是对事也对人,因为你们就是我的TA我的附议目标客群
: 其他都是错的,才提出这两篇板务,其用意已和原本板务案的立意完全偏离。
我就是认为现行板规是错的,人治空间太大,希望改清楚
至于清楚后对转贴的规则是放松还是收紧,我都乐意看到
: 以上三点理由,本人质疑有乱板文、违反B-2-1之嫌疑。
以上三点反驳完毕
下面再说说其他可能的欲加之词
欲加之词1:措施和配套不足
其实我这两篇文就很好地证明了措施、配套这些相对细部的地方通常写少点比较好。这些
相对细部假如没必要留在转贴主板后讨论就好,取得最大公约数以通过附议门槛比较重要
像我这两篇主线其实都是要改进4-16对转贴规范暧昧不明,只是不再暧昧后的支线不一样
,附议的力量便分散了QQ
欲加之词2:极端
→ cross980115: 就先提个极端A 结果被各种打枪61.223.90.50 11/19 14:11
→ cross980115: 然后反向提极端B 用膝盖想都知道是61.223.90.50 11/19 14:11
→ cross980115: 来闹的61.223.90.50 11/19 14:11
首先先提的第一篇根本不极端,只是希望有妥善转贴公开贴文者,不应因原作者设公开但
不愿被转贴而遭到水桶。妥善的定义、不以水桶处分后该怎么做都可以讨论,我在第一篇
都说过了
第二篇我不知道极不极端啦,但我基本是照着GTES案以及第一篇板务文中,主张擅自转贴
就该水桶的人的思路写的
擅自转贴就该水桶,想必擅自转贴是不应该的
既然不应该擅自转贴,不应该到一旦原作者不愿就该水桶,那要求转贴前确认原作者意愿
难道不是件很正常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