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修改板规7-1不合理处

楼主: assassin653 (私私蛇)   2025-08-18 08:12:13
事件起因为J板主于
#1ecjb4AQ (C_ChatBM)
发表
https://i.meee.com.tw/f28IaTD.jpg
包含我在内有部分板友对此回答存疑,故我发表此篇提问
#1edJJMRD (C_ChatBM)
综合cross 980115板友综合的论点
https://i.meee.com.tw/NIbL8gQ.jpg
认为换板主就推翻决议内容于现行板规存在不合理之处
后续A板转达群组长的观点
#1eecVJmV (C_ChatBM)
https://i.meee.com.tw/EZmKeSW.jpg
认为板务决议确实对于新板主没有强制约束力
故我提案修正板规7-1的部分不合理处
修正前
7-1 〔板务讨论之连署〕
Ⅰ 使用者可于 C_ChatBM 讨论看板事务并至该文推文附议。
若附议人数于两周内达到50人以上,板主应将该议题移至 C_Chat,
以专用分类 [板务] 发文。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以回文或推文讨论。
Ⅱ 前项所称“50人”,在进行是否达到门槛之点算的时候,
推文IP相同原则上视作同一使用者,只计一票。
Ⅲ 连署过程中出现贿选情事者,经举证有相关事实后,
除于 C_ChatBM 水桶一个月之外,一年内亦不得参与任何板务连署。
Ⅳ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 C_Chat 讨论。
Ⅴ 一年内曾有相同或相似议题于主板讨论将不予受理。
修正后
7-1 〔板务讨论之连署〕
Ⅰ 使用者可于 C_ChatBM 讨论看板事务并至该文推文附议。
若附议人数于两周内达到50人以上,板主应将该议题移至 C_Chat,
以专用分类 [板务] 发文。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以回文或推文讨论。
Ⅱ 连署发起人得将连署文转录到 C_Chat宣传。
Ⅲ 前项所称“50人”,在进行是否达到门槛之点算的时候,
推文IP相同原则上视作同一使用者,只计一票。
Ⅳ 连署过程中出现贿选情事者,经举证有相关事实后,
除于 C_ChatBM 水桶一个月之外,一年内亦不得参与任何板务连署。
Ⅴ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 C_Chat 讨论。
Ⅵ 若同板主群任内曾有相同或相似议题于主板讨论将不予受理。
注:因故或正常流程交接导致板主更动2人以上,视为更换板主群
此修正目的为改善原有7-1的两个不合理状况
1.没事会到C_ChatBM阅览的板友本身就不多,导致很多板务连署人数不足主因为连署文曝光
度不足
2.板务群半年换一批,但是板务连署一年内只能提一次,代表这届通过的提案,下一届板主
群无需遵守,但是因该板务已于一年内提案,故导致新任板主群得以行使板规7-1-V驳回已
通过之提案,形同扼杀板友的合法寻求救济途径,若后续上诉小组群组则旷日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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