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JeremyJoung B-1-1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25-05-31 19:10:37
现在的状况是怎样? 连最基本的版规都不用看就随便"滥诉"意图"以谤逼人"了吗?
B-1-1 讨论时针对个人或特定群体做出人身攻击者(针对个人者应由"当事人"检举成案),
或经板主群多数认定讨论时意图引战/挑衅板友者。
前一篇文章的理由中 基本上还是在一个连主词都没有的中性叙述中
结果有人[自我意识爆炸感到被强奸]自己跳进来对号入座 那也就罢了
(我还是不理解 没有主词为什么能强奸人=_=??
这篇文章的起诉中 被我描述的是明确的个别对象
依照推文时间以最宽松的取样范围最多是
[ htps0763, jeff666, AceClown, anhsun, Pash97143 ]
意即 只有这些人是版规B-1-1中 所定义的对象"当事人"
请问一下 fairymomo 是何许人也? 他凭什么有"资格"越厨代庖发起诉讼
未免会不会太过自我膨胀"自以为是"了 这样的行为已经是"乱版"行为了吧?
再著
请问若是叙述"具体发生事实"的话叫做人身攻击吗?
[你这个可恶的强奸杀人犯(事实)] 这样叫做人身攻击?
[请游戏王卡牌店"很臭"的客人离开会场] 这种事实叙述叫做人身攻击??
连[具体妨碍他人的臭宅]都不能指出来是吧??
是这样操作的吗?
- 追加
- 即便是要描述坏人也要有个用来形容该对象的词汇
- 现在是连要形容这样的坏人的词汇 都叫做侮辱吗?
- 难道坏人是已经变成种绝不可说出口的"佛地魔"的概念吗?
在我的"答辩进行"之间 莫名不断穿插进来"扰乱"我的发言的人
这就不就是标准的 [没教养没社会化的小白]吗
现在是连小白行为都不准"名正言顺"指正出来吗??
我已经是采取宽松立场 不想直接指控为"乱版"了
连基本陈述事实都叫做人身攻击??
[中国人随地大小便很恶心] 叫做人身攻击?
要不要先把人身攻击的"定义"讲清楚?
还是 只要[凡是批评我身上缺点者就是人身攻击]?
这有没有太荒谬"巨婴"了点?
然后
在严肃法庭(?)之上周围还有一群[围观鼓譟的丢石群众] 这是什么状况?
即便不是正式的裁判 也具有其严肃性质
一群"闲杂人等"在围观叫嚣 擅自发表"情绪意见" 成何体统?
这种群众围观鼓譟的行为在我的认知中
是只有"未开化"的文革时代才会有的"低俗行为"
这是认真的吗?
-
什么叫做"概括全体" 强奸杀人犯叫做概括全体?
用来描述[具有明确不理性疯狂行为的"部分"群体]的负面子集词汇叫做概括全体?
还是一句老话 要不要先把 [概括全体的全体] 的"定义"讲清楚?
告诉人的概括全体会不会太过"随便"了一点?
[全体]一词的定义在"义务教育"的课本上 应该有非常明确的叙述吧?
如果连这些基本都不懂 现在是要从义务教育程度的"基本知识"开始统一认知了吗?
这样未免也太折腾人了吧? 又不是在教导懵懂无知幼稚园的小孩...
还是 他的"个人感觉"就代表了全体?
会不会太过自我膨胀了一点?
请别 [自认为自己是世界目光的中心] 好吗?
请别活在"自己的世界" 这样真的是非常糟糕不堪的心态
如果连最最"基础知识"程度的诉求都没办法正确定义的话
这样我也很难再进一步答辩
只要大前提错了 后续一切都是错的
跟 [自认为被水强奸的人 后续无论怎样讨论都没有任何意义]
-
定义一下集合观念
1. 假定声优豚是侮辱词汇 代表特定具体负面子集合
说[A是声优豚] 明确构成侮辱 因为A不是声优豚
说第三方[声优豚在闹假唱] 是叙述这个子集合所发生的现象
除非闹假唱这个"动词"本身造假 否则何来侮辱
以侮辱词汇作为单主词 本身就可自成完整的侮辱句型??
[声优豚"都"是垃圾]
这样才能构成有头有尾明确的侮辱句型吧?
而且还要附加上副词"都"才能产生地图效应喔
※ 引述《fairymomo (fuwawa才不是幻想的!)》之铭言:
: 一、违规文章代码
: #1eEUFkal (C_ChatBM)
: 二、被检举人ID
: JeremyJoung
: 三、违规内容节录
: 推 JeremyJoung: 然后推文间有些乱入的小白宣称声优豚 05/31 03:23
: → JeremyJoung: 就是明确骂人词汇 这点完全没有根据 05/31 03:23
: → JeremyJoung: 然后 为何会有这么多"没社会化的小白 05/31 04:00
: → JeremyJoung: 一直在推文间"不请自来"穿穿插差 05/31 04:00
: → JeremyJoung: 为什么我要用声优豚 不用声优粉 05/31 04:52
: → JeremyJoung: 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认为吵对嘴蠢爆了 05/31 04:53
: → JeremyJoung: 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执著于这种愚蠢行为 05/31 04:53
: → JeremyJoung: 所以我使用已知的愚蠢形容另一个愚蠢 05/31 04:54
: 四、违反板规条目
: B-1-1
: 五、违规说明或佐证
: 针对讨论的板友以"未社会化的小白"进行言语嘲讽,且自承对于喜好声优的
: 较狂热板友以愚蠢概括全体,实属地图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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