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主好,很抱歉我又来翻旧案了
起因是#1dV-J8Rc (C_ChatBM)
我在查找相关消费灾难等判例时发现的
2019年
#1TpEgY6R (C_ChatBM)
cpblgu刻意在京阿尼火灾数月后发文询问当季为何没有京阿尼制作之动画
判处4-7违规
2021年
#1W-G5son (C_ChatBM)
YouKnowMe发文内容对确诊武汉肺炎之V进行口罩P图
判处4-7违规
#1XcCCiWA (C_ChatBM)
ga652206于推文嘲讽V自杀没死
判处4-7违规
#1XoK54NF (C_ChatBM)
hyakkiyagyo于推文嘲讽声优高龄怀孕准备流产
判处4-7违规
到这边都还没什么问题
但2022年1月底至2月
有一系列的纳豆脑出血紧急手术住院案
经板友smart0eddie进行检举
#1XxoMmZz (C_ChatBM)、#1Xz8xTN8 (C_ChatBM)
#1XxoPnWk (C_ChatBM)
#1XxqwAH1 (C_ChatBM)
#1XxrXGfn (C_ChatBM)
#1Xxs_1ju (C_ChatBM)
#1Xxu0JAB (C_ChatBM)
#1XzBTIO- (C_ChatBM)
时任板主原本多数决违规并发公告#1XzptdxC (C_Chat)、#1X-R-VGq (C_Chat)
将7名板友以4-7进行水桶
而后其中一位违规者n16482003于#1XzswM-s (C_ChatBM)进行申诉后
板主群认为原本的判法过为严苛,全部改判无违规
时任板主laptic并于改判公告#1X-w84S3 (C_Chat)宣称
板主群共识:
就未来类似“诅咒”、“消费灾难”案的处理原则
一、是否蓄意引起争议,由板主群多数决认定 (即现行 4-7 第Ⅰ项第二款),因为不论是
4-5 或 4-7 第Ⅰ项第三款,皆需要当事人检举,才能成立违规
二、如遇相关检举案件,会检视发推文当下的讨论状况,依心证判断引战/蓄意引起争议
之严重程度是否达到需要以4-7 处分
后smart0eddie对此改判不服,并进行相关7案之申诉后
时任板主nh507121也于#1X_dafBT (C_ChatBM)一并进行说明
处理这类案件主要应是依4-7-1-2是否引战/蓄意引起争议来判断。
板友质疑为何双重标准纳豆判违规、石原判无违规,4-7-1-2与4-5不同的点在于4-5只
看是否有对该群体人身攻击,不看该群体的行为是否正当,而4-7-1-2则是以是否引战
/引起争议来判断是否违规。
其后smart0eddie上诉至小组#1X_faFJ5 (C_GenreBoard)
时任小组长houseman1104进行裁定 #1Y1yk2gc (C_GenreBoard) 当中认为
纳豆属于争议人物,对其本身之攻击并未造成争议
板主群认定4-7-1-2无违规,事实上并未违反4-7之文字叙述
板主群之判决尚属合理范畴,申诉不成立就此结案
https://i.imgur.com/hbuTnHY.png
然,本裁定第5点
5.由于针对他人之诅咒,以及针对他人灾难之恶意评论有违C_Chat创板宗旨
请板主群修改板规,针对该行为进行管制,以维护正向讨论风气
经smart0eddie转录至洽妹后 #1Y1z0R_D (C_ChatBM)
时任板主laptic于推文回复
在讨论中,请耐心等待
代表时任板主群Abby530424、nh507121、laptic应有确实接收到此资讯
但本人查询此前实施的2022年1月中 v.16.7版板规 #1Xur01c5 (C_Chat)
2022年4月修正后的v.16.8版板规 #1YI-elLk (C_Chat)
只对部分水桶期限X天、X周后补上"以上"
及追加4-23 的发钱文未兑现违规
其后2023年1月的v.16.9 #1ZnKddMm (C_Chat)
2023年4月的v.17.0 #1aHUSag- (C_Chat)
2024年9月至今的v.17.1#1ctHM5tx (C_Chat)
均未见小组裁定之
针对他人之诅咒,以及针对他人灾难之恶意评论 进行管制的板规修正
就这样从2022年2月 被放置到现在2025年1月
整整放了快3年,好像没有这件事一样
且中间似乎并未有公告过此修正方针之相关讨论、或者作废等情事
(本人于bm及总板都没查询到)
目前相关案件似乎还是只能依照4-7-1-2由板主群多数认定来进行判定
故本篇诉求,烦请现任板主群nh507121、Satoman、black80731、Sessyoin
确认#1Y1yk2gc (C_GenreBoard) 之小组裁定之内容
若无撤销作废之情事,请依照裁定内容
进行针对他人之诅咒,以及针对他人灾难之恶意评论 进行管制的板规修正
以上就麻烦板主群了,感谢板主群之辛劳
懒人包:
2022年2月小组裁定有要求修正/制定相关板规
之后放到现在快3年完全没消息,我这几天找判例才发现好像有这件事
中间换过几位板主,但n板既是时任板主、也是现任板主,理应知道这件事才对
故本篇对此提出相关管制之板务修正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