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文章代码
#1b0bpzCX
二、申诉人ID
wahaha99
三、申诉理由
本人在 C_ChatBM #1b0bpzCX 被贵板主判 C_Chat #1b0bCq7y 违反板规4-11,
故在此依照规定, 与板主进行信件沟通, 请板主群于规范时限内(三日,72小时)
完成答复。
4-11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水桶一个月以上。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请板主解释以下三问答, 并做出相应的判决修正:
1. 依照 C_Chat #1b0bCq7y 前后文, 我虽提及黄国昌,
但显然可知, 我仅以其直播主为身份, 做为直播主抽菸而举例。
黄国昌已结束所有党公职, 现已属于一介平民,
我完全未论及他的政治倾向、立场、主张, 或其从政职务、生涯、人脉、事蹟,
也未触及选举投票议题, 甚至未谈及他的直播内容,
这样何以算是“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
如果他是政论型直播主, 即不可被谈及, 那馆长也属于同一类型, 却未禁止,
显与此无关。
请详述其“政治相关议题”之关联性,或撤销判决。
2. 承1, 如果提及黄国昌的名字即违反板规4-11,
这意味着即便是ACG相关从业人士, 一旦从政, 西洽就永不可再提及。
若以日本为例, 即意味着不可谈论赤松健。
如果这就是现行判决方针, 那显有本质上的合理性疑虑,
请详述判决方针合理性,或撤销判决。
3. 承2, 亦有人在检举文下方表示讶异, 不知黄国昌一介平民却
完全不可被提即, 此次事件显非我一人独断。
虽有多名板众曾提过, 此标准存在于水桶判决中, 但判决公告不曾置底,
也非站规或板规规定应阅读之项目, 其过去积累的数量也不可能逐一阅读,
不存在公示合理性。
加上我上方所论述, 这意味着现行判决与板规存在明显落差,
是否应于板规修正后再行判决执行、否则将令大众无所适从、
且沦为钓鱼执法?
请详述其程序合适性,或撤销判决。
以上三点请板主群回复。本次答复将做为小组申诉之流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