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
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类似性质的有
司法院(正副院长、大法官)、监察院(正副院长、监察委员、审计长)、考试院(正副
院长、考试委员)、行政院法务部(检察总长)
实际上总统任命司法院大法官也确实有其政治立场
虽然大法官好像归类在政务人员而非政务官就是了
正副院长肯定算4-11的范畴
其他职务我想C洽可能也不太会提到
不过大法官就不太一样
好比 #1ajtbdxw (C_Chat)
其他稍微有名,能被引经据典的法界人物也很有可能担任过大法官
不过4-11的政治人物本来就是随意带过
让人很难抓到底尺度在哪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