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文章代码
#1aq9bTHb (C_Chat)
请贴上违规文章包含看板资讯的文章代码,以便板主查找违规文章
推文违规请贴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码
二、被检举人ID
zerox123456
请标注被检举人ID,否则恕不受理
三、违规内容节录
推 zerox123456: 别理那个第一次看比赛的智障在这边吵 早早消音 08/08 07:12
请节录违规内容并贴于此处
四、违反板规条目
4-5 4-5-4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五、违规说明或佐证
一、按洽特板规4-5之规定,合先叙明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确者,
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水桶二周以上。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负面攻击言词,情节严重者,处水桶一个月以上。
二、次按,根据该文章较前之前推文
推 Fargen: 在brian眼中大鸟肯定也不是一个咖XD08/07 18:01
→ Fargen: 他应该是第一次看比赛的人,不知道排名是浮动的,跟选手实08/07 18:02
某F对我的描述
是一个"第一次看比赛的人"
该文章中并无第二个brian
依前后推文推敲
可以明确肯定前文所说"第一次看比赛的人"是指我
而后zerox123456顺着前文说出了"那个"第一次看比赛的
并用上"智障"两字对我攻击
该用词汇为重大人身攻击用语
可判刑法,亦可判民事赔偿
系法律、公序良俗不可容许之词汇
三、又依4-5-4规定
条文内容为:主词明确且使用负面攻击言词情节严重者
如前段所述
我认为依前后文推敲后,主词系明显而且明确
用着违反法律之词汇对我进行负面人身攻击
属情节重大之情事
构成4-5-4之规定
因此我主张zerox12345系违反4-5-4
倘若板主不认为构成4-5-4之规定
依据上述陈述仍可构成4-5-4以外其他4-5规定
四、综上
对zerox123456进行检举
违规条文为4-5 4-5-4
还请众板主们明鉴
补充:
查#1YrtNgxL (C_ChatBM)之指摘
zerox123456曾犯过4-5之规定
为4-5规定之累犯
请简述被检举人如何违反板规或附上佐证
需包含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语言、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