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文章代码
请贴上违规文章包含看板资讯的文章代码,以便板主查找违规文章
推文违规请贴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码
#1a8jOyO7 (C_ChatBM)
二、被检举人ID
请标注被检举人ID,否则恕不受理
zxcv820421
三、违规内容节录
请节录违规内容并贴于此处
推 zxcv820421: 笑死 真的超可悲 101.12.89.223 03/28 21:51
→ zxcv820421: 有本事来台湾告阿 马来人 101.12.89.223 03/28 21:52
→ zxcv820421: 连cpi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咖还能选股版101.12.89.223 03/28 21:53
→ zxcv820421: 版主 就知道真的有多可悲 101.12.89.223 03/28 21:53
四、违反板规条目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B-1-1 及 B-1-4
五、违规说明或佐证
请简述被检举人如何违反板规或附上佐证
需包含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语言、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不计入
不断针对本人的人格为批判,且就本人在他板的言行为不当论述,又嘲讽要本人“来台湾
提告”,如果不是非当事人挑衅的话,能是怎样?对于本人在他板行使公权力之事,亦不
在适当的(板务)看板反映,同样按法院判例(如“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一零九年度竹简字
第二百七十二号刑事判决”),也存在着“公然侮辱”的成分。
假如真放过此类行为,是否代表板主(不论本板或他板)承受该评价,系理所当然的?请
板主群依法作出论断,谢谢。
补充:
按 #1Zp_qy1c (C_ChatBM) 类似案例,同时判定 B-1-1 及 B-1-4 违规并非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