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medama 4-1 4-11

楼主: silkk (SILK)   2022-05-26 14:52:20
一、检举看板
C_Chat
二、违规文章代码
#1YZnmjdT (C_Chat)
三、被检举人ID
medama
四、违规内容节录
NCC 最新公布 OTT 新的专法草案“互联网视听服务法”,确认将会纳管各大 OTT 业者
,包括 Netflix、LINE TV、CatchPlay,以及中华电信 Hami Video、台湾大哥大
myVideo 和远传 friDay 等平台,都将一次列管。
本次的新法案除了因中国 OTT 业者已不能在台从事商业行为、无监管问题而没有纳入,
也排除了 Facebook、YouTube、Instagram 等由用户自行发布内容的社群平台,但其他社
群平台,包含 Dcard、PTT 等,将会在之后的另一项专法“数位通讯传播服务法”中规范
,但各类社群平台是否全数纳入,以及如何规范,则仍待详细内容公布,时间点预计为
6 月底。
在 OTT 专法方面,较大的变化包括从业者自愿登记,改为行为管理,业者义务也会层级
化,分为一般义务和特别义务,在特别义务部份,则会公告应遵守的大型业者清单,主要
包括需符合台湾内容产制规范、需加入自律组织等,至于一般中小企业式 OTT 服务,则
主要遵守一般义务即可。
一般义务的内容,则包括需揭露基本资料、境外业者在台需要指定代理人,此外若内容有
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主管机关最重可要求网络业者停止提供通讯服务,形同断网。
五、违反板规条目
4-1
4-11
六、违规说明或佐证
看了三遍内文
还是找不到跟ACG的任何关联
单纯是在讨论我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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