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豚”应该排除于4-5 4-7禁字范围

楼主: PiyanMi (屁眼蜜)   2022-03-03 00:29:36
“豚”长久以来一直被当作4-5 4-7的违规判读指标
#1Y7hgRgA (C_Chat)
但是根据此篇转载新闻
记者在文中转述东吴电竞研究社粉专贴文;为“豚”字并在后面括号(狂粉)并刊登于面对
普罗大众的公开新闻网
可见于在一般生活认知中“豚”字已被单纯视为狂粉的代称
而非负面歧视意味
而此种趋势,并非空穴来风
可以参考他板的讨论结果
#1XlYGprN (LoL)
按照他板发起投票的厨、豚是否为人身攻击的主题中
大部分的人也觉得并不是人身攻击
由此可知
指涉粉丝为豚,依照普罗大众的逻辑,应该是赞赏、形容粉丝深度热爱偶像,而确实,我个
人与周遭朋友也没有人真的觉得“豚”为不雅字眼
如果将“豚”列为4-5 4+7禁字,难道狂粉一词也要比照办理吗?
我认为将“豚”列为4-5 4-7禁字,将其视为攻击性字眼
恐怕与民众认知差距过大,并且在未来可能会让非恶意的使用者受到无端的惩罚
将“豚”当成4-5 4-7违规禁字,明显不符合时宜,有污名化豚的状况
希望可以照板务程序,使“豚”脱离4-5 4-7禁字范围,不再因板规判读标准而成为污名化
下的
无辜产物
更何况C洽创板宗旨就是秉持着多元开放的轻松闲聊
多元的核心价值,正是尊重差异
就算我不喜欢特定字眼,我也不觉得因此加以限缩他人权利是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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