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1XlHa3G4 (C_Chat)

楼主: gox1117 (月影秋枫)   2021-12-18 07:51:52
一、判决文章代码
#1XlHa3G4 (C_Chat)
二、申诉人ID
gox1117
三、申诉理由
并非人身攻击而是陈述事实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确者,
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
请于此处说明申诉理由
版主所判决如下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主词不明确者,
或主词明确但情节轻微者,处水桶一周。
而根据维基百科定义
广义而言,人身攻击(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指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
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若进一步
以此作为论证之基础,而作出与前提不相关的结论,则是诉诸人身的谬误。[1][2][3]
狭义的人身攻击必须具备主体、客体、攻击行为、实质损害发生,这四者缺一不可。如果
没有攻击的人对受攻击的人做出攻击行为,这个行为必须有实质损害的发生,无法证明完
成此行为并产生实质损害,是无法讨论人身攻击的。狭义的人身攻击经常以谩骂的形式表
现。[4][5]
然而在另一方面,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批判他人就没有犯诉诸人身的谬
误;而且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批判,那任何人都可以用任何言词批判他人,不论批判时用的
言词多么激烈、多么难听、多么不堪入耳、多么让人感到不悦都一样。
本检举案我也提出至少两篇新闻来证明这些案件并非个案,
我的推文是根据既有事实而发言,并非无的放矢,造谣抹黑,
因此我的推文并不符合广义以及狭义的人身攻击定义,
而根据最后一段,纵使我的推文在某些人看来刺眼,却无任何不妥,
→ laptic: 但问题在于,那不是“传统”吧... 12/18 07:49
根据laptic版主的问题
维基条例中的天主教会性侵害案例 目次1 历史与国际影响
第一段便提到
天主教会性侵害案例至少可以追溯到11世纪,当时彼得·达米安写了一篇严厉的条约《蛾
摩拉之书》以反对这种侵害及相关行为。15世纪后期,卡塔琳娜·冯·施文和她的妹妹从
修道院搬回自己家的房子住一段时间,部分原因是这两位年轻女子被神父骚扰。[24]
1531年,马丁·路德声称,教宗良十世否决了有关枢机应该限制其为了自身欢乐而保留的
男孩人数的议案,“否则罗马教宗和枢机如何开放和无耻地练习鸡奸的行为将会广为传播
到全世界”。[25]
这些所谓案例至少持续了5-10个世纪,一直到了21世纪,
同第一段最后一句
2017年5月13日,教宗方济各承认梵蒂冈有2,000起复杂的性侵害案件,
连圣地梵谛冈都还是有这些案件发生
我想这已经是一种"传统"了
故在此申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