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洗文违规〕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者,处水桶一周。
Ⅱ 未经文章作者同意,短时间内大量推文且内容相近者,处水桶一周。
Ⅲ 短时间内大量转文且未经申请者,处水桶一周。
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文章。
即使这篇不直接指名道姓,
相信常常逛希洽的板友应该都有注意到,
最近希洽有几个帐号常常洗文,
引起许多板友不满、给予嘘文。
且那些帐号往往能够精准回避板规限制,
既然目前板规是限制一小时内不得超过三篇文章,
那就第一个小时三篇、第二个小时三篇、第三个小时三篇,
只要连续四篇文章当中的第一篇与第四篇间隔超过一小时,
板规就毫无用武之地而形同虚设。
然而,
若是回归从前没有“4-4-Ⅳ”明文规范的情况,
恐有板主权力过大与板友无所适从之疑虑。
(参见 #1X8HZX8V (C_Chat) #1WwwT01x (C_WorkBoard) )
是故,
希望能够以连署或投票的方式修改或新增板规,
将“4-4”的相关规定修改得更为严格。
举例来说--
一)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文章。”
修改后“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二篇文章。”
二)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文章。”
修改后“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日内超过五篇文章。”
三)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文章。”
修改后“4-4-Ⅳ 上述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指一小时内超过三篇或一日内超过五篇
文章。”
又或许可以比照板主选举或荣誉板主选举,
直接让板友在一定期限内分享修改方向,
并且由板主择日举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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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黑名单的人数似乎有其上限,
而且目前批踢踢已经重新开放注册,
如果不制定板规只能以黑名单的方式,
我认为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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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认同本文请记得要推文附议才有效力,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