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n94mod0 (an94mod0)
2021-10-03 11:52:55※ 引述《ga652206 (Sing)》之铭言:
: → laptic: B-1-2 违规,因为我个人认为,括号内指的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是可以转进来这边的“看板范围”,且如果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要询问板规执行问题,理应使用全新发文来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提出 1.32.8.103 10/03 09:58
: → laptic: 且就标题内容,我不认为适合在这里出现 1.32.8.103 10/03 09:59
: → laptic: 我的意思是,有点耸动 1.32.8.103 10/03 10:21
: → laptic: 但重点不是在标题,而是在得转入的看板上 1.32.8.103 10/03 10:24
: → laptic: ,我觉得只限于有明文的 1.32.8.103 10/03 10:24
针对laptic板主说明提出三点答辩
B-1-2 发文无关希洽板务者,见 A.总则。
(含转录非C_Chat/C_ChatBM/组务/站务相关板文章)
板规提及转文的用意,是告知使用者转文亦需与板务有关,且遵守总则所定规范与格式
希洽板规相对宽松所以引用八卦板的例子:
发文严格限制使用默认分类(问卦/爆卦/新闻),但转录文章不在此限
https://i.imgur.com/dJ4hrTV.png
B-1-2包含转文,就是为了避免滥用转文来偷渡无关板务或不符格式的文章
laptic板主对板规似乎有所误解
当然板规的解释权在板主身上
板主要把这条解释成直接无差别禁止转文也OK,那我那篇就是违规
但因为laptic板主才刚因为没看懂板规被停职三周
最近两天复职后又经常有判决后发现没想清楚所以撤回改判的状况
希望laptic板主真的有把板规看清楚就好
laptic板主称“如果要询问板规问题,理应使用发文而非转文”
同前述,转文与重新发文,在符合A.总则所订规范前提下,两者并无区别
且该篇转录文章下推文,同时包含现任备位板主及资深先板主的意见
亦与提问内容相关,有使用转录之必要性
另外,laptic板主把“标题有点耸动”作为违反板规B-1-2的判定标准之一
但B-1-2完全没有相关的规定,板主仅得依是否有关希洽板务做出判定
使用板规B-1-2处理“有点耸动的标题”已属无视板规、恣意妄为
以上三点
建议laptic板主再想想
谢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