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4-13

楼主: jerry7668 (阿J)   2021-09-12 07:56:37
Abby530424: 我认为毛毛象的请辞案应该算看版风气 58.114.201.51 09/11 23:58
→ Abby530424: 但jerry版友若认为不妥 我愿意承认 58.114.201.51 09/11 23:59
→ Abby530424: 这种说法其实是有些牵强的 58.114.201.51 09/11 23:59
→ Abby530424: 主要还是讨论版友目前除了4-7以外 58.114.201.51 09/12 00:01
我只讲一个例子
当年我搞出4-7后
版上一堆拿tom与jerry来酸我
请问我那时有拿4-13吗?
没有 为何
一 同名
二 就算真的指明道姓 也不能用4-13阿
4-13有个核心是版上风气讨论或是版务讨论
但反过来说
版主平时跟版友没什么两样
我们来看那篇架空打无惨
他那篇顶多就只是提起版友名子(但这是主观认定)
那是不是之后只要提起版友名子就算4-13?
联想到辞职案也是你们版主
但今天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
看了那篇真的会这样联想吗?
顶多酸人吧
那这也应该是4-5去处理 而且是限定当事人检举
给个忠告
不要因为想桶而随便拿条版规扣上帽子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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