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试行禁止OP方案

楼主: badend8769 (坏结局)   2021-07-05 12:42:55
※ 引述《redDest (红红)》之铭言:
: 1.若文章OP须自删,没有自删的话由板主删除
: 如果达到3次OP水桶7天
: 2.OP的限制期限为3天
: 3.除了已出现文章之情报文、订阅数文,转贴同一推特内容、相似题目之闲聊文亦视为OP
: 4.直播开台(包含但不限于vtuber)情报以完整者做保留
: 其余以最早发布文章者作保留,之后发布者为OP
板主都这摸怠惰了
还弄个类似警告机制的东西出来
有意思ㄇ
是不是又要多好几篇14天没判的检举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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