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4-12 修正

楼主: lingsk (尘俗过隙)   2021-06-25 13:00:39
先讲结论:
因该条文只规范发文、回文这两种文章,
建议再补上 1.推文、2.板标。
昨晚有检举4-12,
底下推文跟我说现行条文并没规范到推文。
4-12 〔他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发文、回文讨论其它PTT看板之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
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然后我查了一下板上的还有上文有人告知(感谢)的相似案例
筛选后把跟风气比较"有明确直接关联"列出
(若是他人在他板的个人行为不是讲风气;但用"他板"来取代"直接讲他个人"的话应算)
#1WKlnT07 (C_ChatBM)
#1WSm2-3l (C_ChatBM)
因C_Chat目前并未排斥其他板的使用者过来发文留言,
双方理念或其他价值观上的不同,而时常引起纠纷。
若互相指责到有引战或人身攻击时可用4-7处理。
也有会是他板的争议人物,所以会去评论他板是从哪来的水准怎样。
C_Chat宗旨若没有变化,那按道理说势必该避免任何纠纷,
不论价值观不同,或者是在他板如何活跃后跑来C_Chat某篇推文底下自嘲他板,
若跟C_Chat无任何讨论的文字,在客观上就该约束。
但有些人会选择跑到推文里去讲,来回避4-12的规范。
另外,若我没记错,以前看过有他板直接用 板标 来嘲讽另一板的风气。
鉴于以上看法,我建议要另补充 推文 和 板标 这两项。
有人会问: 会不会滥告? 板主会不会更累?
如果认为看太多次1天发太多篇检举文却无效,
或者是有能力管板却只发文,直到2小时后才有另一个板主出来管里,
那你们该另外开一篇去讨论。 我只讨论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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