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新增“发文未满30分钟不罚”之规定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1-05-21 17:15:17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蜡烛)》之铭言:
: PTT在系统上,已经有至少两层设计来避免不小心发文
: 【 档案处理 】
: [S/V]发文 (T)改标题 (A)放弃 (E)继续 (R/W/D)读写删暂存盘
: 确定要储存盘案吗?
: 注意:您即将 发表 新文章至看板上
: 请选择签名档 (1-9, 0=不加 n=翻页 x=随机)[7]:
: 发出去的文就像丢出去的Super Chat,是不能轻易收回的
: 有些看板甚至直接设定禁止自删文章
: 希洽并无此限制,再加上板规3-5,对使用者权益保障已十分充分
(部分恕删)
这里需要纠正部分观念:
在签名档内容未有作任何设定的情况下
于“档案处理”页面上按完发文键,就会直接视作发文成功
也不会有“第二次确认”的功能。
不过说回板务文原文,我个人主张亦与 a 板主一样
按照现有“特定情况下自删免责”的条件行事即可,毋庸特例放宽(如三十分钟内自删不
罚,不需要搞这种措施)。
更何况,别忘记了
八卦板很多时候,即使快速自删,被发现违规的话,还是会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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