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3-7改采或加入累积天数辅助判断

楼主: owo0204 (owo0204)   2021-05-04 20:52:56
有一个想法提出来跟大家讨论一下
现行版规是水桶10次就永桶
但其实版规里面有轻有重
最轻的三天最重的一个月
刑度可以差到十倍
可见版规对于不同违规行为的评价有很大的不同
但永桶条例却是不管犯哪条,桶十次即毕业
一个经常4-1不小心没恰点或是贴到浮水印图 不小心讲到肥宅厨/不小心讨论到板风的版

不应该等价于一个4-11政治惯犯+4-7引战惯犯吧
改以水桶累计天数作为考量
例如以最严重的30天乘以十次
=300天为例
违规水桶处分累计达300天以上者,处永久水桶
或是次数+天数双重判断
受水桶以上处分十次且违规水桶处分累计达300天以上者,处永久水桶
这样会不会比较适当
也有不鼓励累犯相同版规的内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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