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板规中,查到以下情况:
一、在 4-1、4-4、4-5、4-7、4-8-2、4-9、4-11、4-12、4-13、4-14、4-15、4-16-2、
4-17、4-18、4-19、4-22 中,处分叙述有附加“以上”字样。
二、在 4-3、4-8-1、4-8-3、4-10、4-16 等规定中,处分叙述没有附加“以上”字样。
但就一般俗义来看,违反第四章的处分叙述,不是“初犯”时的基本罚则吗?
而既然已经受到 3-6、3-7 等累犯处理(修订后)之规定所涵盖
还请板主群慎重考虑,第四章所有处分之文字叙述,是否应具体化,避免模糊空间的情况
出现。
(即:统一用词,删除“以上”字样)
谨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