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板主可以先讨论在公布判决标准

楼主: ZooseWu (N5)   2021-03-16 19:23:38
→ zouelephant: 我觉得这个议题应在板主间取得共识36.230.72.8 03/16 17:48
→ zouelephant: 较好,还请u板主至隐板讨论36.230.72.8 03/16 17:48
推 WuhanWinnie: 板主不是每个独立判决????? 111.71.14.49 03/16 17:50
我觉得每个版主都是独立判决的
并且板主之间对审判的标准都不同也没有问题
就现况而言 许多同样判违规/无违规的案件
上诉到小组层级的时候 板主在解释判决的理由也时常能见到不同的情况
但是我认为事先在隐板讨论还是比较好的 理由如下
1.可能会思考不周
有时候判决的原因并不只是单纯以板规的文字去做解释
以4-9为例 判决的时候应该要同时考虑C洽为辅导级看板
和里洽限制级看板的规范是不同的
你说这规范不就摆好看的而已不是吗?并不是
这是要在看板设定的( 8 - 允许 未满十八岁进入)
并且会根据你设定的个人资料限制你能不能进去
(https://www.ptt.cc/bbs/PttNewhand/M.1444317029.A.954.html)
然后最近同样小组的kodomo板才因为18禁违规被爆破过一次
(#1T9CM4aO #1TAECUTB (C_GenreBoard))
我想站方及组方对18禁违规有更严格的审视标准我觉得并不为过
毕竟如果因为色情图片而出事倒楣的是整个PTT 而不是那个贴图的人
我不清楚u板主在判决及解释板规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这些东西
但是解释判决标准时应该要精确地解释标准以及其理由
我们任何人都无法保证我们永远不会考虑不周
先和其他人讨论就比较能避免这类的问题
2.对板规的理解可能不够
许多板规其实有很多细节
许多人在刚看板规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能正确的理解其含义
以4-5为例 4-5主要有两种违规情形
1.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须经当事人亲自检举才行 有三个要件
2.对现实存在的群体的人身攻击 有两个要件
看起来很普通 但是其实有很多不符合要件的检举
例如:
阿克西斯教徒都肥宅啦(非现实之群体)
支那人正常发挥(没有人身攻击)
尾田就根本就是智障(需要尾田亲自检举)
这些细节并不是全部都直接看板规就能一下子就明白的
更别说2-2-4说板主有判定违规与否之独立裁量权
但是4-4仅规定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者 没有规定发文的内容
那板主到底可不可以依据文章内容决定有没有4-4违规?
发了许多充满讨论的情报文跟发了一堆讨嘘文判决标准该不该一样?
前j版主选择看内容 a版主选择不看 r版主本来看后来认为应该不看
我认为和其他版主讨论判决的标准以及理由
有助于帮助自己对版规有更深入的了解
在解释自己的判决理由及原因时也能更周全
3.看板历史
像是金庸、哈利波特自动给过 剩下的需要有ACG点才能讨论
你可以说这什么鬼标准 什么鬼东西
但是这些就是C洽随着时间发展板友共同认定的潜规则
大家觉得应该这样认定比较好
或是厨 豚 肥宅之类的禁词
C洽有许多甚至根本没列入板规类似潜规则的东西
所有东西可能都有讨论记录过 但是分散在板务/小组板各区难以寻找
这些东西如果不和其他版主讨论
有时候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一类的东西
或是只知道有其潜规则 但是不知道理由
这样一味地否定可能只会造成更大的漏洞或是激起更大的反弹
我觉得跟其他人讨论有助于理解这些看板历史
也能更好的决定该如何处理 看是要遵守/改变还是废除
综上所述
我觉得版主不一定要在板规的判决标准上获得一个统一的共识
但是跟其他版主讨论之后
理解其他人对板规的理解以及判决理由
然后再思考自己想要如何判 又是为什么这么判
最后再跟大家解释说明自己的判决标准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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