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条文
4-4 〔洗文违规〕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4-4-I其仅约束板友的发文“频率”,并赋予四位板主有各自的裁量标准,
然而其板规所赋予板主之自由心证裁量权,应只有发文频率,如多少时间内发了多少篇
判定违规,未施予板主能够依照发文内容而裁量的权力。
故现行有缺陷之板规可能之负面影响有:
1. 使得发多篇优文的板友不慎入桶。
2. 板主不慎越权,过度行使裁量权造成争议。
建议修改方向
4-4 〔洗文违规〕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无意义文、回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举例啦 ,详细的看板主们怎么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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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VcoEc-a (C_ChatBM) DERC一天九篇 A和R板无违规
#1Vd3ist5 (C_ChatBM) 云柱一天8篇 J、D和R板给违规 R板???
由#1ViMJts_ (C_ChatBM)可知 篇数上不同版主有不同标准 没问题
但同个版主“若”要有不同“篇数频率”标准,现行板规是没有赋予这项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