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板规主要是让大家觉得自己可以参与修改板规而存在的
而是时尚就算连署过 要不要照着做决定权还是在板主
而不知道什么原因 板主转了两篇未达联属门槛的两篇板务去主板
让大家觉得自己的提案都有可能被板主看到 而竞相发板务文
但板主日理万机 判决已经多到有点来不及处理的状况
现在多篇板务文的统计及可能的申请宣传 更是让板主们负担更加重
再加上C洽板主的报废率一直以来蛮高的 有许多未达任期就爆掉的前例
所以我建议废除7-1、7-2以保护珍贵的板主
反正这两条看起来就是订好玩的
保留建议功能就够了 有好的建议板主就可以立即采纳了
不好的板务就算联属过了也会被板主否决 根本叠床架屋
建议板主直接把我这篇转到主板,然后直接采用废除7-1、7-2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