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4-7-I-四 与 4-7-I-五 的判定

楼主: MrGamplin (RIPCOC)   2019-11-25 17:04:35
首先要问的是关于4-7-I-五,起因是这篇检举文:
#1TsDKWlB (C_ChatBM)
被检举人的原文引用了三个不同的ACG作品之角色,
并且两次明确宣称其中一方为另一方的“下位版”、“低配版”
同时,在后续内文以及标题亦以同一用词贬低“所有二次元女角”
(引号内为被检举人的原文用词)
而4-7-I-五的条文如下: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关作品粉丝之间纷争者。
条文多次使用“蓄意”这一词,显然判定违规与否时必须推断当事人的意图,
而非根据被检举的原文成功引起笔战与否。
另外,根据检举人所提及,过去已有判例 #1TfWlrpj (C_ChatBM),
其中牵涉的为同一当事人、同一个被引用的板规条文(4-7-I-五),
可见当事人不久前早已有被同一群板主认定的引战行为。
在上述的种种条件下,参与判案的板主们仍判定第一段所提的检举文之检举对象无违规。
请问板主在两篇检举文中所下的不同判决,其中考量的理由分别为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