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1SfXEX8s (C_ChatBM)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9-04-16 23:14:06
就我身为被检举当事人与板主我的见解如下。
首先在我被检举当天,q板主就有私下提出询问处理
当然内部运作就是他人给予意见,最终还是要板主去裁量。
而q板主做出的处置是程序上无法受理。
这也是单一板主就能做出的裁量,因此也不用责问q板主说为何不问H板主或不等他回应。
因为这本来就是单位版主就能下决定。
这个案例造成你的久候非常对不起。
但q板主与H板主的处理与内部讨论,我完全不觉得他们会有意拖延甚至荒废版务
相反的两人也都非常热心积极处理版务。
我个人因为身为被检举当事人,而没参与讨论
事实上我应该更积极的敦促两人处理本案,或者提供不影响判决单纯程序上的建议。
这也是我不够细心没有做好的部分。
板主虽然各自独立行政,但还是一个团队
出现了失误,多少都还是有责任在。
之后会更注意不要再出现延宕判决的情况,也会认真研议是否将判决期限加入板规中
谨记教训,不要让类似的事情重复发生。
也感谢板友的提问与指教。
※ 引述《jerry7668 (玻璃双标藐视乱鼠)》之铭言:
: ※ 引述《qxxrbull (qxxrbull)》之铭言:
: : 就那篇的情况,被检举的也是同样为版主的jschenlemn
: : 先无论jschenlemn是否该回避这个案件
: : 检举后到我发文那篇为止,jschenlemn与HomerEdLee都没有任何的判决回应
: : 并且在"检举不受理"的前例下,确实是也有仅由单位版主就直接做出决定的先例
: : ref:文章代码(AID): #1SfmkA_f (C_ChatBM)
: : 根据那篇文章的情况
: : 在板标更改方面,并没有办法依据所检举条目4-7进行处理
: : (非发文、回文、推文之其中一项)
: : 因此才做出无法受理之回应与结论
: : 另外处理时效方面
: : 目前板规或群组规定并没有要求处理时效、天数
: : 但若多数版友对此方面有意见与要求
: : 此情况将可能会讨论后进行板规上的修正与规范
: 你说处理时效 但我今天问
: 为何其他篇都可以先判决 唯独这篇要拖那么久?
: 请问是有什么原因 要让这篇拖到十一天?
: 如果今天你每一篇都那么久就算了
: 但很明显不是
: 请问今天你站在版友的立场想
: 会作何感想?
: 请清楚解释这个原因
: 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