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_ChatBM》板规+发文流程+板务询问

楼主: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9-15 12:56:16
《C_ChatBM》板规 2018.9.15版
未来有关服务台的功能将并至本文
如果有板务上的疑问又未达发文标准,可以在本文推文询问
A.总则
本板C_ChatBM用于讨论及处理任何有关C_Chat板板务用途。
本板发文默认分类为:检举、申诉、申请、板务、建议、问题、组务、站务,
请发文者务必详阅整体流程,并依照默认格式发文。
A-1 [检举]:检举人可针对14日内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发起检举。
A-1-1 检举文章标题应包含欲检举板规及被检举人ID,
例:[检举] 4-1 4-7 forsakesheep
检举文章内文应采用标题内建之格式,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
除检举4-1、4-3、4-14、4-15、4-19、4-21外,请节录违规内容
勿于四、违规内容节录中仅填写"全文"二字。
A-1-2 检举文章标题与内容,一篇应以一ID一文章为限。
(检举违反C_Chat板规4-4 4-7-4除外)
多ID于同一篇文章内违规、或同ID多篇文章违规,应分别检举以利两造答辩。
A-1-3 板主受理检举案后,应M文保留文章并去信告知被检举人,
请被检举人至C_ChatBM板回文或推文答辩,检举人亦可回文或推文反驳。
A-1-4 板主群依两造言论进行判决,若违规事实明确亦可直接判决。
检举案采相对多数决,结案后S检举文并针对违规名单于C_Chat板发布公告。
A-1-5 被检举人于任意板主判决前,修正违规内容,
板主群得依情节,减轻或免除其处分。
A-1-6 若无正当理由(如涉及隐私、吃罚单等),请勿私信板主进行检举或答辩,
未于信件开头叙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视为判决依据。
A-1-7 过往判例置于精华区z-6 处罚纪录区,仅供板主检视以利判决。
A-2 [申诉]:使用者不服板主判决时,得于3日内提起申诉。
A-2-1 申诉人应为当事人。
申诉文章标题应有判决文章之文章代码及看板名,
例:[申诉] #1QiKF5Yj (C_ChatBM)
申诉文章内文应采用标题内建之格式,违者恕不受理。
A-2-2 申诉文章标题与内容,一篇应以单一判决为限,
请勿在同一申诉案中一次申诉多篇判决,以利板主与申诉人沟通。
A-2-3 申诉案应由判决或参与判决之板主群受理,M文后得以回文或推文答复,
申诉案并不限于单一板主答复,板主应于结案后S申诉文。
A-2-4 申诉案若于3日内无板主回复、或申诉人于板主结案后仍无法接受结果,
申诉人可至C_GenreBoard板进行进一步申诉。
A-2-5 若无正当理由(如涉及隐私、吃罚单等),请勿私信板主进行申诉,
未于信件开头叙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视为判决依据。
A-3 [申请]:欲于C_Chat板发布广告文、问卷文、市场调查、营利性质之交易文,
请先于C_ChatBM板发文申请。
A-3-1 申请文应符合C_Chat板规4-15、5-3、5-5,
申请文章标题应简述欲申请之内容,
申请文章内文应采用标题内建之格式,违者恕不受理。
A-3-2 申请案由板主受理后,应M文保留文章,结案后S申请文章,
申请案经板主多数决同意,申请人方可至C_Chat板发文。
A-3-3 非系列活动申请案可发文数以2篇为上限,申请人可不申请迳行发文,
第3篇相关文章请再次于C_ChatBM板进行申请。
系列活动、周期性活动于期限内每周最多可发一篇宣传文章
A-3-4 有关申请案请一律于C_ChatBM板发文申请,请勿私信板主进行申请,
板主不受理受C_Chat板水桶处分者之申请文章,亦不协助代发申请文章。
A-4 [板务]:使用者欲讨论关于C_Chat看板事务时使用,
相关程序依C_Chat板规7-1之程序办理。
A-5 [建议]:使用者可对C_Chat板务提出建议。
A-6 [问题]:使用者可询问有关C_Chat板规及判决之疑问。
A-7 [组务]、[站务]:转录与C_Chat/C_ChatBM板相关之组务、站务公告时使用。
B.违规处理
为维持C_ChatBM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检举人、被检举人及申诉人权益,
板主得依以下规定对于扰乱板面及板务者进行处分。
B-1 以下事项违规处罚水桶一周以上,板主可视情况退文。
B-1-1 讨论时针对个人或特定群体做出人身攻击者,
或经板主群多数认定讨论时意图引战/挑衅板友者。
B-1-2 发文无关希洽板务者,见 A.总则。
(含转录非C_Chat/C_ChatBM/组务/站务相关板文章)
B-1-3 其他违反站规及中华民国法律事项者。
B-2 以下事项违规处罚水桶一月以上,板主可视情况退文。
B-2-1 经板主群多数认定为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B-2-2 本板[检举]案件,仅板主群/检举人/被检举人三方得回文;
本板[申诉]案件,仅板主群/申诉人双方得回文,
违者视为B-2-1乱板水桶并退文。
B-2-3 本板[检举]案件仅限板主群能于该文章做出判决,
违者视为乱板水桶。
B-3 大量无意义发文以致板面无法阅读者,板主得永久水桶。
B-4 其余影响板务运作之行为而未列于板规者,板主群得于讨论后另行处分。
本次修正:
1.依据#1R1EAQbd (C_GenreBoard) ,修正A-1
删除‘于C_Chat受水桶处分者,水桶期间之检举不受理,
但针对自身之人身攻击、公布个人资料、私人恩怨引战等不在此限。’
2.修正A-1-1部份文字,只有4-1、4-3、4-14、4-15、4-19、4-21的检举可以填写全文
其他检举案件请节录欲检举内容
3.修正A-1-4部份文字
4.修正A-3-3,增加系列活动跟周期性活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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