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下台前永桶相关

楼主: jeeyi345 (letmein)   2018-03-17 13:53:33
有鉴于有板主卸任前一波大刀的事屡见不鲜
加上本组有非同板主不得改判的组规
变成实质上永久不可能改判的情况,
连往上小组、群组、站务申诉的路都没了
有的人会说
那别被桶就好啦
实际上这样的桶法常常伴随的是争议判决
所以有必要厘清一下
觉得有几点可以补强
1.定义"原板主"
原板主群吗?抑或原板主当事人?
须再度为板主身分才能判决吗?
实务上不可能时
可以由小组长代为裁决吗?
2.永桶判决不得距离卸任太近
永桶是很严重的判决,理想是由不只一人讨论过才判
至于期限,粗浅估计
应该卸任前三个月内的判决都应慎重考虑
个人是觉得若有任期没做满的判永桶都不恰当啦
一点想法,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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