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提案修改版规2-2-Ⅶ(S文相关规定)

楼主: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3-02 10:24:01
原规定:
2-2 〔板主〕
Ⅶ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S文并推文注明原因。
一 争议文或可能成为争议文之文章。
二 寻人启事等有急迫性或有关公益之文章。
提案修改:
2-2 〔板主〕
Ⅶ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S文并推文注明原因。
一 争议文或可能成为争议文之文章。
二 寻人启事等有急迫性或有关公益之文章。
板主S讨论串应通过多数板主同意,板面繁乱严重时可先行S讨论串后于
C_ChatBM板发文,并于6小时内获得多数板主附议,否则应解除S文
提案说明:
近前有发生板主S讨论串后遭受板众抗议,即使说明理由之后仍难以服众
故提案修改相关规定,S讨论串需要经过多数板主同意后才可进行
以上,请其他三位板主针对本修改案附议或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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