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1QTN85eV 判决

楼主: Yui5566 (由比ヶ浜结衣五六)   2018-02-08 21:58:59
一、判决文章代码
#1QTN85eV (C_ChatBM)
二、申诉人ID
Yui5566
三、申诉理由
推 Yui5566: 此为回应文章开头: 36.234.18.24 02/04 11:48
→ Yui5566: https://goo.gl/wyaC1t 西洽这篇的推文 36.234.18.24 02/04 11:49
→ Yui5566: 此乃对现行政策社会现象,不确定群体所为 36.234.18.24 02/04 11:50
→ Yui5566: 的适当评论。 36.234.18.24 02/04 11:50
→ Yui5566: 应有板规 4-11第一项但书的适用。 36.234.18.24 02/04 11:50
如该判决文的推文理由所述
4-11 〔政治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推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我想引用的是4-11第一项的但书。
我这两句推文系对该篇新闻内容所为的“合理评论”
且没有使用情绪性、脏话等不雅词汇。
嘘 Yui5566: 台湾很多政治人物,家长脑袋里也是充满著两岸一家亲的专 02/03 15:14
→ Yui5566: 制政府思想呀科科
这两句是被检举违规的推文。
里面两岸一家亲,系对LEX 作品现象的反讽,并且,
我不认为会因这词汇就被政治纹水桶吧?
再者,专制政府思想所要表达的是“言论不自由”。
该篇新闻里面,议员或是家长的发言中,对轻小说的歧视、情色内容的误解。
想要把轻小下架的发言,无异是种对于出版物内容,亦即言论自由的限制。
而对照台湾历史上曾有过的出版审查,因此我用了这个词。
或许单看推文有政治文疑虑。
不过我是连着该篇新闻内容所为的评论。
且我也没有使用斩钉截铁的词汇,我是用“很多”,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
难道我这两句不是讨论该内文中的ACG 相关政策吗?
政治除了国家的治理之外,亦有公民参与的部分。
我认为我的评论完全符合但书的
“但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者,不在此限。”
若否,请板主告诉我但书的适用标准,或是用余地未免太过限缩。
烦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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