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政见] jschenlemn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8-02-05 1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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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C_Chat
标题: [政见] jschenlemn
时间: Mon Feb 5 18:20:39 2018
无论是现任板主,亦或是本次愿意投入选举的人,都是对于板有理想与实际行为的人
在此致上感动的敬意。
也基于同样奉献于板上的精神,提出目前我认为板务或板规比较重要的几个项目
一、目前板规没有但预计提出与身体力行之事
1. 板友提出之问题、建议、板务等。板主七日内必定要回应。
目前板规没有硬性规定板主对BM提出的问题或者建议要回应
导致有些议题如果板主不想碰(例如之前本人提出4-10的问题)就会不回应
但是,越困难越有争议的问题,才更需要讨论与判断
面对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因此规定‘板主对于BM的问题、建议、板务。必须于七日内有所回应。’
若七日有无法有明确回应,则应提出进度报告。
无论是推文回文甚至板主群发布正式的讨论公告
有所回应至少是对于板友的交代与负责
2. 违规案件采取‘BM检举制’,保障每位板友程序上相同答辩机会。
现行违规处理制度是‘板友检举’与‘板主主动处理’两种
但是在板友检举上给予被检举人通知与答辩之机会,而板主主动处理者却无
这样程序上的不对等并不合理。
既然现行板务认为通知被检举人到案说明有助于判决,那么就应该统一处理程序
板主主动处理违规,一样必须‘先在BM发文检举,并通知被检举人到案说明’
‘在被检举人说明后,或者通知后24小时未说明,始可判决违规。’
只有在板面秩序有严重破坏之虞,例如忠孝洗板,张爸广告等
为避免伤害扩大且稳定秩序,可以立即水桶与退文。
3. BM板规‘无意义之建议’除罪化
现行BM板规
B-2 以下事项违规处罚水桶一月以上,板主可视情况退文。
B-2-1 经板主群多数认定为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板主不能依据有没有意义作为处罚标准,这样行为等同思想审查
与板务应鼓吹大鸣大放的原则背道而驰
事实上目前两个被水桶之无意义建议之案例
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借由夸大讽刺的方式凸显板主判决上的问题。
判定无意义给予退文水桶非常不妥。
因此,将无意义之建议除罪化,才能给予板友更安心与健全的环境讨论板务
二、目前板务常见问题处理原则
1. 保障ACG爱好者上互相交流、沟通、理解
我主张
‘西洽为多元开放,自由闲聊、讨论的地方,不应该对于特定人、事、物
进行管制、审查,或束缚讨论之自由。而自由之权利乃建立于互信与尊重之义务上。’
或许有人觉得废文甚至一些黑角色文不应该出现在板上
但是,个人喜好不应该凌驾于于尊重他人的自由与创意上
反过来,用过份激烈言论刺激他人,用过份无聊之跟风文章洗板
也是不尊重他人,恣意妄为之行为。若情节严重,亦必须有所处置,维持秩序。
总之,我会最大努力在两者间取得平衡。
2. 引战,战文,系列文处理原则
基于第一点,只要没有违背互信与尊重之讨论基本原则,不介入任何争议文或者战文
只有在“短时间内造成版面紊乱,或文章引起严重对立冲突,或已有数篇文章违规”
我才会管制系列文。
我对于引战违规之界定如下
‘多次或刻意使用具有歧视性,仇恨性言论,行挑衅、煽动、谩骂等行为情节严重
并具造成板面或文章内纷争之事实’
也就是说,必须说的太超过并且确实引起纷争,两者都具备下才能算是引战
并不是只要有言词上的交锋或是对于角色的批评就是引战。
或有板友认为究责条件严苛,但引战本来就是重罪,成立条件本来就应明确且高
不然动辄得咎,反而过度箝制言论自由。
另外,也将修改或删除 §4-7-Ⅰ-2之引战判定。
§4-7-Ⅰ-2中板主多数认定引战即构成引战,但何谓‘认定之标准’并无明确告知。
应作较为具体之规范,符合法定原则。
3. 人身攻击,地图炮处理
人身攻击,地图炮自然是不好的讨论方式,然而,是否真正需究责与处置
我认为这必须有尺度上的拿捏,并非只要针对他人的负面批评就属于攻击。
实际上的尺度,我会考量以下几点
a. 对象明确性
对象明确,成立的标准会降低。但若对象较为模糊,属于一个有形无形之概念群体
成立条件较为严苛。
b. 合理评论与否
被批评者是否能为被批评之行为负责
行为人先行较不被多数板友接受之行为与言论,则应对此负责
此时负面批评亦属于部分合理之评论,那么除非批评过当,不然不成立人身攻击
这也是要防止钓鱼行为。
c. 词语,句义严重性
无法给出明确禁语表,但过份仇视,歧视,辱骂他人人格名誉
等严重的词语会成立。
较没那么严重的词语,则会考量上述两点,前后语意与否视情况成立。
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结果。
因此并不是只要恶心就会被桶。
4. 版权问题认定与处理
只要没有讨论、提供、征求、过份展示非法ACGN媒介,那么就不视为违规
图片中汉化组水印与新闻提到的关键字是否应该视为违规?视为违规太严重了
毕竟行为人之目的在于作品内容,而是单纯讨论或者提供
但是过份展示就不行了,比如说图片汉化组水印还附上网址,那么网址就必须拿掉
新闻也是一样,只有提到关键字名词并不会处罚。
但是如果提供了详细的网址或者使用说明,那就有违规的可能
举例来说(以下为其他板友在BM的提问)
a.免费漫画 翻译+嵌字
b.免费漫画 翻译
免费漫画可以全贴,翻译并且嵌字那么就比照
付费的模式,上限三分之一
要全贴过来,图片是不能改的
仅容许对图面做少部分因讨论需要的修改与加注
c.付费漫画 翻译
d.付费漫画 翻译+嵌字
e.付费漫画 生肉
付费无论有无重制,最多就三分之一。
A.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
B.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
最多就三分之一
C.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及网站连结
条码、QR CODE、LINE群、QQ、网址等讯息因为过份展示,不能出现。
若网站媒介同时具有合法与非法的ACGN作品。如B站,NICO,YT等
只要讨论没有涉及到没有授权、非法的ACGN作品,不会处理。
无影片之纯音乐档案现行组规没有规定。
因此出现于板上的播放长度不限制,但不得明示暗示任何下载管道与档案
最后,因应组规对于ACGN交易方面的新认定与处置
这部分另外也将订定新规则。
5. 政治议题
政治作品,ACGN有关的新闻与政策引起讨论政治本来就很正常,
除非到刻意批评特定政党,支持者。
或是借此大力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这种离题的讨论才会处置。
除此之外,就不应该出现任何政治相关或具有政治意涵的推文
6. ACG点认定
能够直观且合逻辑连结到特定ACGN作品、ACGN特有之概念。则视为具有ACGN点。
例如:
○ 讨论火凤故事中与三国志三国演义人物考察
(故事取材自三国,具相关性)
△ 由前项讨论再在去细探三国年代,地理,人物关系
(已经变成探讨历史,与原作关连性过低,不视为点,不能单独发文
回文要看是否与原文成立引文关系)
╳ 两女倒追一男,男生开后宫等社会事件
(后宫不视为动漫独有特色,亦无法直观连结到特定作品,不视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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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就算对于现在的板务、板风有所意见,就算对于西洽觉得失望与不满
我依旧希望能够一起跟大家面对困境与克服挑战
面对争议,成功跨越过困难与
相信会让大家与西洽更坚强与伟大
谢谢
最后是基本资料
A.个人帐号资料(上站次数/退文数)
《ID暱称》jschenlemn (sinra) 《经济状况》小富 ($293496)
《登入次数》2498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082 篇 (退:0)
《目前动态》查询 jschenlemn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2/05/2018 17:56:56 Mon 《上次故乡》114.40.95.32
《 五子棋 》 152 胜 104 败 9 和 《象棋战绩》 10 胜 3 败 0 和
B.可处理板务时间
1~7 下午晚上
        
C.参选原因及目标
贯彻西洽精神
D.愿意详读现行板规并遵守执行
没问题
E.对于新版板规之看法以及意见
如上述,熟悉后三个月到半年才会提出修正案
F.对于玩梗的争议用词看法
该玩能玩尽须玩 莫待错过空悲叹
G.对于ACG点认定、战文和人身攻击的处理方式
如前述
H.对希洽常规非常规活动的看法
板聚目前没规划,其他活动可以再规划讨论
以上为本次政见
感谢大家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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