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BM板规A-1 [检举]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8-02-01 21:25:44
※ 引述《linzero (【林】)》之铭言:
: A-1 [检举]:检举看板之违规时使用。
: 于 C_Chat 受水桶处分者,水桶期间之检举不受理,
: 但针对自身之人身攻击、公布个人资料、私人恩怨引战等不在此限。
: 里面提到“于 C_Chat 受水桶处分者,水桶期间之检举不受理”
: 不知用意为何?
原先设计之理念有二
1.为防止使用者于受水桶后挟怨报复
2.倡导发现违规直接检举
简单的说,如果你觉得对方违反板规应该直接检举
而不是下去参战搞到自己被水桶后再来靠杯
: 另外衍生问题是
: 若有水桶者检举
: 因此不受理
: 就不对该事项作出判断
: 这样是否变相表示
: 版主可以明知有违规事项
: 却可以选择性不处理?
板规上有写,版主"原则上"不主动处理违规
如果没有起冲突的话会选择尽量给使用者自由
当然上位法写死的例外
这个是根据创版宗旨订定的
: 站方意思是版主在处理板务上可以选择性处理吗?
: 一定要经正式检举程序,板主才需要处理
: 不然可以无视它的存在,就算已经明知道有这问题存在
根据板规
检举受理后这个案件才会成为"必须"处理的案件
至于如果海巡有看到,如果觉得事态严重版主还是会主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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