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文章代码
#1QPNKCy3
二、申诉人ID
linzero
三、申诉理由
4-7版规如下
4-7 〔蓄意引战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一 板主S文后,仍继续发表或回复相关文章且内容具有争议性者。
二 经板主群多数决判定蓄意引起争议者。
三 文章内容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经当事人检举者。
四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支持粉丝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关作品粉丝之间纷争者。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三个月以上。
主项目为蓄意引战违规
应该表示4-7主要处理蓄意引战违规事项
如此一来,I-一的S文后回文应该仅限定因引战、争议等因素被S锁文的讨论串才对
关于S文的规章有
2-2 〔板主〕
Ⅶ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S文并推文注明原因。
一 争议文或可能成为争议文之文章
二 寻人启事等有急迫性或有关公益之文章。
Ⅷ 文章属下列范畴者,板主得锁文。
一 已讨论完毕之[板务]讨论串。
二 争议文经S文后仍无法控制秩序者。
若板主锁文原因为争议文,应公告说明锁文之原因及范围。
表示S文并非仅为有争议文
而且严格说,Ⅶ一仅为争议文
无新观点这类理由应该无法解释为争议文争议文
上述条文应该表示
对有争议文的S文锁文讨论串回文
方适用4-7的惩处
其他的情况并不适用4-7,且也无这类回文相关惩处规定
基于锁文理念,应该仅能砍文而已
我被检举文章
该锁文理由为无新观点
姑且不论何谓新观点,且可能并无明确定义
至少并非引战争议性质
故因不适用4-7规范才对
而我回文行为,基于锁文理念,应只砍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