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是否应该重订锁文标准?

楼主: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8-01-22 15:20:14
关于本次C_Chat公告
#1QPMpFjT
让我发现一个问题
先让我引述一段:
※ 引述《Rainlilt (秋山小~~雨)》之铭言:
: 不知道要我讲多少次....
: 在 C_Chat板
: S文有2种状况
: 1.这篇文章有了容许补正的小违规,所以S文表示限期改善
: 这种状况板主一定会在底下推文,说出限期改善的时间点
: 若未在期限改善就删文并板规处理
: 2.这串讨论串板主判断 A.继续讨论下去会离题无ACG点
: B.继续讨论下去会变成无意义战文
: C.继续讨论下去可能会有违反板规/站规/中华民国法律的状况
: S表示禁止回文
: 这种状况并不表示文章违反板规,只是板主控制讨论串走向的一种手段
: 这文章在希洽是合法的,你并不需要去删文,也不是处罚
: 也可以在原本文章下推文继续讨论
: 且除非有公告注明不行,不然全部都可以另开标题讨论延伸的主题
: 当然,新串还是有被S的可能
: 东野圭吾相关讨论,板务群并无要求任何人删文,也未处罚任何人
: 请不要再小题大作了
: 且第二点的S文标准是由板主自由心証的
想问一下,本次锁文标准应该是依据这篇的标准宣告的吧?
我觉得这是旧标准了,且旧标准也申明过不会处罚,所以宽松一点也没问题
大家的操作也会比较有弹性。
但现在4-7搭配过于宽松的旧标准,弄个不好对一些比较激进的自由主义版众来说
就像是在搞文字狱的等级
而另一边时代演变,对于与日俱增废文管理的相对宽松,却无能为力。特别是这
些废文也是钻漏洞钻得很高兴,两相比较之下,不利于诸位管理员的形象。
即使明白诸位管理员是在依板规行事,但必须承受这样的矛盾,在下感到不值啊。
所以是否能请版主群们讨论一下
如果要继续使用旧标准,4-7的规定是否该修得相对宽松,以免起争议?
如果坚持4-7的罚则是合理的,那么是否应该修正旧标准,使锁文的标准
更严谨?避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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