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建议板主于C洽与BM公告4-7-5判罚标准

楼主: teps3105 (紫月)   2017-09-22 00:33:45
※ 引述《Alex13 (提不起劲...)》之铭言:
: 推 kerry0496x: 爽死了,我强烈赞成骂智障的被桶 114.42.196.24 09/21 19:33
: → kerry0496x: 我真的看那种文不爽太久了 114.42.196.24 09/21 19:33
: 我家人有一位是极重度智障,在家安置照顾...
: 有些用智障当梗在玩的ID,我不介意和他们的监护人约到地方法院聊聊儿童教育
: 然后有些人大概是以前只学到自由与人权,忘了尊重与自制
: 回到正题
: [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 九、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不得为下列行为:
: (七)以电子邮件、线上谈话、电子布告栏或其他类似功能之方法,从事
: 散布谣言、诈欺、诽谤、侮辱、猥亵、骚扰、威胁或其他违反社会
: 善良风俗之资讯。
: 不知道这条文是否包括二次元的作品,角色,及其创作者
: 但是C洽这几年有些人玩得太过火了
: 都不会顾及其他人的感受
: 不过废文,黑角色,玩梗与违规标准多年来都很难认定
: 多是靠板主自由心证与板友们的自律,也有些特殊状况会有情绪抒发
: 然而点兔文,过气文,过誉文,八卦板新闻挂ACG角色,OO是不是XXX
: 姆咪文,三国文,战国文,个板文...
: 一堆不知道在问啥的与问古人或作者才可能知道的,还有跟风文
: 之前还会看一些,回答几句,但现在我连C洽都不太想去了
: 就看板主们决定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来整理一下逻辑
我家人是智障->我不能接受有人骂角色智障->因为我觉得骂角色智障
对真正的智障不尊重->这是违反人权->你们不能对虚拟的人物作出违反人权的事
恩 这逻辑我好像能理解 但我不能接受
另外 版风一直在变 你十年前开始就在看了 十年后你也在看
难道没有意识到年代的变迁吗?
要不要我们回到50年前的时代 经济起飞 治安良好 大家都很守规矩
倚老可以 但不用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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