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呢,我对于此次投票的动机并没有任何不满
毕竟前一次的投票 并没有任何一个选项票数过半
我觉得算是蛮合理的
但是这一次所使用的“推投系统”
似乎不被站方承认,而您则表示说 看推投风向后参考推投结果
但是,根据板规7-2
7-2 板主群得针对该议题发起记名公投或不记名投票,并应遵循投票结果行政。
应该要服从上一次“合规定”的投票
#1Pe5cZlJ (C_Chat)
而这一次因为是推投,所以应该不算在7-2内中
希望板主您能先跟其他板主再商讨。
另外,我是建议说先施行 一天三篇 一个月试试看,如果觉得不好执行再与其他二位板主商讨后修改
希望板主您能考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