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4-5水桶申诉

楼主: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7-07-18 00:07:50
虽然没有照我希望的给了一个明确字词的标准 但姑且还是有了说明
那我针对这个说明以我流解释来做进一步说明 如果理解上有误 还请相关板主出来纠正
※ 引述《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4-5水桶申诉
: 经过阅读申诉人之发文后
: 认定申诉人之文章
: #1PDvYeKX (C_Chat)
: 针对卫道人士以谐音进行嘲讽
: 然而用词未达重度人身攻击标准,判定4-5违规,警告一次
"打嘴砲秀下限"属于轻度人身攻击 加上 "味道人士"谐音嘲讽 所以两者相加违规了4-5
(虽然我不懂卫道=>味道这种谐音哪里嘲讽了 阿陆=>26 死阿陆=>426有嘲讽意味吗?)
:
: #1PDIG3b3 (C_Chat)
: 形容台湾记者低能,并利用谐音进行嘲讽
: 判定4-6违规,水桶一个月
承接上例"妓者"属于谐音嘲讽 且"低能"一词属于4-6重度人身攻击违规
因此两者相加等于违规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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