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来发篇回应:
有人对我这次发公告太早有意见,这是自然,因为我自己也对这次公告有意见。
上次被嫌太松,这次被说太紧,两次间的差异被酸双重标准这点我接受。
因为我对于两次间的执法标准之调整没法一次到位也很不满。
但是既然判了就不会轻易撤除,会于下次执法时更加思考予以调整。
至于对我发文的内容有疑虑,我得说我除了执法以外的时间是不会拿出版主之身分的。
若对我身为洽众时的发文有问题,欢迎检举。
若是检举成立,我想不管是我,还是那位一再被提到的某板主应该都会欣然接受。
总之,若对我执法标准有意见,欢迎纠正,我会接受并改进,如果仍有不满欢迎申诉。
若是对我私下之发文内容有意见,欢迎检举,我相信其他版主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若只是见缝插针想战板主,对不起,我不奉陪。
以上,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此后不会再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