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也很为尼古喵喵抱不平
但查了一下 好像是因为有出现香菸厂商LOGO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70021&flno=12
感觉应该是蛮明确的
也不是因为出现菸就下架 是因为不能出现真实厂商包装
感觉这也合理吧 动画中出现商标
本来就要跟商标所有人打声招呼 对方同意了
然后播出了 被视为帮该厂商做宣传好像也无可厚非...?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0:27:00你要用上现实厂商品牌LOGO 本来就是要对方同意
作者:
serding (累紧地们)
2026-08-20 20:28:00七星爸爸:再说这是戒菸动画试试看
作者:
qsxesz (粉红兔宝宝)
2026-08-20 20:28:00谁准你讲法律的
作者:
k44754 (9527)
2026-08-20 20:31:00宅宅:不管啦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0:32:00
就真的12条完全打死 其他抽菸作品还不是能播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0:34:00
觉得其他抽烟作品 也是可以检举 搞不好一起下去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0:37:00试试看阿 BM精神 以检举代替发问 你问半天有什么用(X而且那些人说不定真的想要有菸的作品全死 只是他们做不到你以为他们只想砍动画吗
角头不是有人发现某一幕有真正存在的菸盒 虽然我觉得没用就是了
确实违法而且有可能需要下架,但是这句应该是公部门说而不是董氏这条野O讲的,他们什么咖凭什么限制人民自由?
作者:
kasim65 (阿六)
2026-08-20 20:42:00一个野狗基金会可以指使政府部门做事 真的反了
董氏声明是今天才检举啊,怎么可能检举马上就下处分w
就不知道能不能烟盒打码再上架 说不定赞助商(七星)会不同意?
出现七星不代表帮七星广告吧 七星可能还是被迫害的一方
呵呵,这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想搞你还不怕找不到理由喔,你要不要再想想,他们说的看到菸品品牌诱发吸菸动机这句话合不合理?真的是因为有露出菸品品牌的话,根本不需要把他和吸菸动机连结在一起
作者:
llii33157 (llii33157)
2026-08-20 20:46:00人本都能主导台湾教育了,政府部门就这样啊,对啊
上次iwin之乱也是iwin乱寄信要求删文,人家同样没有
作者:
a75091500 (凱洛ãŒã„らã)
2026-08-20 20:48:00当初iwin对他们来说也是法律写在那边喔
作者:
qsxesz (粉红兔宝宝)
2026-08-20 20:48:00又不是智障 这条文一看就100%中了 我是厂商我也下架
就直接讲露出菸品品牌不适当,要求遮蔽就好,为何需要连结吸菸动机?
这种节骨眼就不要互相伤害了== 封死自己的路没比较好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0:49:00因为他们的理解是完全禁菸阿 他们当然会说得越严重越好
董氏的发文是很讨人厌 但这作品违反法律而需要被下架不冲突吧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0:50:00版友PO角头那个就一小角连品牌都快不清楚 跟尼古喵喵全萤幕7星能比喔
再怎么样都不可能直接下架 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处理这个事情 直接下架跟西台湾有什么不同?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0:51:00撞到法规的东西 代理商的角度一定是先下架再看看阿
作者:
a75091500 (凱洛ãŒã„らã)
2026-08-20 20:51:00你去问佛教团体说全人类吃素好不好 他们也一定会说好
作者: ronga (幻影苍紫) 2026-08-20 20:51:00
巴哈财力有限阿 预防性下架正常 Netflix跟youtube管你台
作者: ronga (幻影苍紫) 2026-08-20 20:52:00
湾政府?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0:52:00因为他们想要的是全部都不要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0:52:00你要申请日本重新打码 当然先全下架阿 不然等12条开罚喔
而且如果是菸品品牌问题,那就片源拿去遮蔽处理后再上架播放就好,但他们的要求看起来只是要下架,这显然动机有问题
作者:
qsxesz (粉红兔宝宝)
2026-08-20 20:52:00厂商只要逻辑正常一定是先下架处理好再上好吗==
作者:
ja1295 (Ares)
2026-08-20 20:52:00我们没有要跟你讲这些的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0:54:00就跟YT版权砲一样啊 先下架 砍掉版权音乐再上架阿
作者: ronga (幻影苍紫) 2026-08-20 20:54:00
把logo移除应该就可以了 通常就请日方协助 需要时间
“真正”的公部门可以透过行政指导让业者改善啊,就不是第一时间就会开罚但不管怎样这都是公部门的权限而不是路边野O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6-08-20 20:58:00公部门通知你 你不处理就是下一步了 反正等版权方处理吧商标拿掉就有机会继续上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干死妳)
2026-08-20 20:59:00董氏是野狗基金会 噗 40年前就在反菸了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6-08-20 21:00:00巴哈就写被通知所以先下架了是在说什么呢?
反菸的理念我认同,但他们只是民间团体,他们没有权力限制其他人民
下架改善这个做法是对的,但我是真的很看不惯董氏的施压方式
目前就没实质性的开罚啊 按常理来说如果代理商能打码盖掉商标就能继续放送
来来来 好几个团体都跳出来了 你去跟他们说把品牌码起来然后让我们上架好不好
但就涉及菸害防制法了啊,不先下架难不成你要帮巴哈付100万?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1:01:00
他只是跟你讲会违法让你先下 官方都还没出来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干死妳)
2026-08-20 21:03:00老三台时代就能照三餐播放反菸广告的团体
如果打码后还是无法上架那就有得吵了 因为内容有角色吸烟的作品一大堆
喔干 查了一下是国健署真的有出来讲,真的那么快喔wwwwwwwwww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1:04:00虽然我也觉得作品香菸打码啥的很无聊 但这些团体就有办法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04:00动漫“尼古喵喵”涉菸品广告 国健署:最高罚100万2026-08-20 15:56 中央社/ 台北20日电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05:00中央新闻都PO了 你们是要帮巴哈缴100万喔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1:06:00
他先下架肯定是不会被罚到最重 搞不好还能乔
我支持代理商改善内容使其合乎台湾法律 但董氏基金会是很机车没错
作者: sa7a1220 2026-08-20 21:07:00
这个野狗基金会是靠买菸的健康捐营运的喔,这还是野狗吗?
笑死人,你国健署敢下这样的定义,以后出现商标就等于宣传蛤。
董氏就像讨人厌的同事按照公司规定合法检举你,但是私底下还说你一堆没什么证据的坏话
作者: hamayuu (浜木绵) 2026-08-20 21:10:00
是没错啊,就有置入性行销这种广告啊,但只有烟限制更严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0:00
如果不改 接下来就是100万了 20-100万是看态度来罚的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11:00114楼这个法规出来 台湾戏剧 都不敢乱露菸的品牌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1:00
董氏这次也没问题 巴哈聪明的是知道 所以直接下架脑子有问题 才以为这种能硬干跟乱掰 错了想办法改就好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1:12:00话说如果真的去检举角头成功了 会罚谁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2:00
不听闹大惹恼大家 连之后都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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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X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O
不一定是有打广告的意思,有可能是早期懒得做道具直接拿现成的来用
作者: opman543 2026-08-20 21:16:00
人家董事在中华公门里都游说搞法多久了(
对,出现商标=宣传,以后你政府单位敢出现特定商标就是帮业者宣传=图利:)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17:00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18:00要不要看尼古喵喵 拿七星多大字
跟你看某家店不爽检举他货车违停一样啊,确实就是违停没办法
作者:
a52655 (暱称)
2026-08-20 21:22:00反菸反了40年一点屁用都没有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场)
2026-08-20 21:23:00作者: pomelolawod 2026-08-20 21:23:00
惹恼大家 是要惹恼谁啊w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8-20 21:24:00乖乖吞下去 懂吗
作者:
sai5566 (赛)
2026-08-20 21:32:00法条是可以修的,这露出品牌就不行是哪个高能儿制定的?
法律可以修,但需要四院或立委提案然后经过很长的过程但在那之前法律还是得遵守啊
作者:
Milandess (大哥你听我解释大哥不要!)
2026-08-20 21:36:00本来就有点钻漏洞吧丑化吸菸 但大剌剌地明标菸草品牌不像广告促销 却又 怎么可能不算广告日本捏 日本有可能不跟七星厂商告知就这样搞吗如果今天撤掉这法案讨厌菸的乡民是不是也可以出来说“我们应该立法禁止该死的菸草公司置入性行销”然后这条又被重新催生出来
作者: YJJ (MrYJJ) 2026-08-20 21:41:00
动画致敬生活表达日常一面,错了吗?
作者:
qd6590 (说好吃)
2026-08-20 21:45:00这个法不就当初修出来的== 你现在要找人帮你修掉阿我也觉得很多东西该修 但就没人要提阿 怎么办
法可以修,可是前提是支持的民意过半,你觉得支持可以秀出菸商商标的人有过半吗现实上这条法律就算你觉得蠢,就是现行法律,而且是大部分人都觉得合理的现行法律,接受现实吧
作者: danny10173 (danny10048) 2026-08-20 22:24:00
好了啦,法律就是想用才会拿出来讲谁不知道
作者:
suanruei (suanruei)
2026-08-21 01:19:00把电影电视影集节目通通检举一遍啊,跟反iwin一样的处理方法
作者: PatlaborGao2 2026-08-21 01:34:00
出现商标本来就是置入性行销了 这点还想硬凹是负面宣传 你看哪个法官会给你过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26-08-21 02:32:00我不抽烟的根本不知道那是七星
作者: dg7158 2026-08-21 03:17:00
你抽不抽不重要,重点是法条上就注明不能有logo,都明目张胆的把logo秀出来了被检举后公部门介入不是很正常
基本上基金会的检举是有凭据的,不过现在是感性大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