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看盗版的不是敌人!”日本漫画家大胆发言

楼主: a0930307148 (hoho)   2026-06-19 05:17:41
他说的是事实阿
台湾在80.90年代是盗版王国
在国际上恶名昭彰
还上过美国特别301条款
台湾如果当年乖乖守法付欧美日本天价专利费
想要成为科技王国是不可能的
因为企业利润和研发费都被专利费吃光了
台湾想起来就得先从偷别国技术开始
反正欧美日本历史上崛起也都是从山寨偷窃别国技术起家的
台湾早年玩FC,SFC,PS,PS2
完全不碰盗版的那是家里很有钱
一般的小朋友只有盗版才玩得起
一片盗版光盘50元,正版光盘要一千多元
你想买正版,小卖店店员还会劝你玩盗版比较好
当年没有中文化,没所谓售后服务,没有台湾分公司,只有博优这家摆烂代理商
玩正版毫无保障
而当年玩盗版的小孩长大后就变成正版的主力消费市场
否则现在的小朋友很少玩主机了
谁还会对FF系列或战神或洛克人之类的有感情
FF和战神最红的时候都还是盗版兴盛的年代
玩PS5的爸爸们小时候都是玩盗版长大的
又比如说做巫师系列和赛博庞克2077的CDPR,前身就是波兰盗版商
作者: attacksoil (击壤)   2026-06-19 05:48:00
不是 他是说“看盗版”的不是敌人 这也能鬼转成“盗版”没问题 这实在...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6-06-19 06:33:00
那也是后面正版价格被打下来 各种串流云端甚至免费看的不然现在付费的还会被免费仔各种嘲笑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6:37:00
所以说,你今天做了什么成果被别人拿去获利,你自己吃不到这个利润很大气,然后拿去GY别人不够大气唱高调嘛更直接说,这就大撒币政策,要不要洒币利害说不准,但你拿洒币成功的大资本来靠杯小商家不懂得撒币
作者: Lisanity (桃园刘在石)   2026-06-19 06:56:00
p055198又在大谈
作者: aaronhkg (阿金)   2026-06-19 07:00:00
所以那些因为你们没买正版 撑不到现在的厂商呢这种事还想要正当化 有够可笑 这就是欧美中国最爱讲的论调
作者: uoyevoltnaw (云之彼端)   2026-06-19 07:14:00
什么科技王国?干盗版游戏啥事= =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18:00
盗版建立起来的情感w情绪绑架就算了还陶醉其中看玩盗版或许还受限于资原情有可原,但把这种无耻的事丧事喜办来讲,不过是把抢劫当美谈侃侃而谈而以这是不是一种版权0元购的概念?台湾ACG出版也确实是从盗版起家的,但在这么多读者愿意支持正版良性回馈后,竟然还有人冒出来维护0元购呢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7:29:00
这其实就是“干净但所有人都不幸”与“肮脏但所有人都比较幸福一点”中挑哪个的问题 XD不过你前两段逻辑对不上像很多游戏都禁止虚宝或帐号买卖,但其实也经常对这种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到,因为厂商自己也得靠玩家违规行为维持人气过活。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36:00
消费由来源比教干净鸡蛋蔬菜都有在推广啦,但这种我很干净还是自己不干净都不容许被检讨,本质都很DIE都不过是把自己侵害他人的权益加上道德标签的无耻行为虽然不晓得为啥又扯上电玩,电玩我也不熟。但默许(可管制)跟正面赞扬盗版是两回事我也不是那么高尚,但至少知道用盗版就该低调的道义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7:46:00
讨论是自由的,断罪是法官的问题。顺带一提在侵犯著作权上同人本其实没比盗版好多少 XD 从法律上来看理论上本子作者都该给原作与原出版商版权费的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47:00
有不得以的现实因素只能诉诸盗版,这个过程我想很多台湾读者也经历过的,但这决不可以拿来美化盗版同人有其它的文化因素先略过,但请不要把同人跟盗版相提并论,这其中有法律定义问题跟文化产业因素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7:50:00
但真的严格照办二创圈就彻底死了,原版的人气也会死光光,所以现在顶多也口头警告别出十八禁本子,所有人都知道怎么回事、所有人都装死,读者也是天天高调地比较今年哪个角色是本子王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51:00
虽然盗版常拿同人来护航,但请先厘清法律上的侵权面向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7:52:00
虽然你说要略过吧,但在二十年前针对二创圈是否道德合法可是战很凶喔?Copy Left 授权就是当年的产物
作者: EXIONG (E雄)   2026-06-19 07:56:00
盗版是需求问题 这种正盗问题永不停止 电玩没有G胖一样盗版横行道德是有钱人给穷人的枷锁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56:00
如果连同人跟一般盗版侵权的范围指向在哪都没法厘清,那基本先从智产权的本质了解再来谈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7:57:00
盗版也是,后来 GooglePlay、Steam、到现在漫画网站官方免费试看等也是那十几年乘着盗版猖獗作为解决盗版无可奈何的部分推出的解决方案,也成功让很多人转正或是有合法管道维持人气。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7:59:00
总之,盗版(重制)跟同人(改编)是不同侵权行为,要是懂得这一点,照理也不会拿同人来护航盗版,这是法律上很基本的权责厘清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03:00
都一样的,二创本身也是在侵犯对创造出的角色的收益权,通常还多加了名誉伤害 XD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03:00
要花时间继续讨论同人跟重制的侵权问题也不是不行,但还是请清楚想要讨论的法律定义是什么而不是撒尿牛丸对二创严办,记得以前星战就做了啊,所以?就日本不玩美企那一套版权无限上纲,然后日本ACG现在被欧美读者靠夭怎么不被0元购?甚至不是被二创而是被重制欸?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08:00
我觉得这是法律本质问题,不管理由是什么,最后你总是会回归到“侵犯权益者因此获得的额外不当利益”与“造成受害者多少损失”上啊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10:00
好啊,那就直接讲民法,智产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侵犯他人的财产是什么正当必需利益提出来嘛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11:00
所以我前面才会有那段“肮脏的幸福”,一件事理论上是错的、侵犯者也因此获得了额外的不当利益、但理论上的受害者本身也因此大幅受益,所以这件事情该不该被放过?这也是为什么前面那篇讨论会把重心放在受害者是否真的有损失上。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12:00
‘我很穷所以我抢劫你但不是为了填饱肚皮’?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15:00
现在讨论者问的问题比较像是“小七的报废品反正都要丢能不能让员工带回去当晚餐” XD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15:00
受害者是否损失,那要看受害方是否在不在意。而就社会整体来说,这种单方面占道德高地去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连流氓勒索时都会用好吗是有多了不起?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16:00
顺带一提大约十年前这件事情被禁止了所以我前面说了你应该把讨论与法庭分开
作者: Goodanswer (逐日飞羽)   2026-06-19 08:17:00
盗版虽然不用鼓励,但你说的也不无道理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17:00
蛤?你意思是作家没卖到其它国家的作品当报废品?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18:00
本来就买不到或买不起的国家里面就算盗版流窜作者也几乎不会有预期损失不是吗?那边的受众对作者来说就像理论上有价值但卖不出钱的报废品一样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19:00
讨论跟现实(法律问题)分开,那不就代表这些讨论都是妄想事务根本不该跟现实扯上关系?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20:00
我是说法庭不是法律法律是规矩、法庭是“落实规矩”的地方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22:00
呃……如果你个人不觉得自己财产受到侵犯,但也不该拿自己的表准认定其他人受到侵犯无所谓……就只是看法条没上法庭就选择性不落实规矩吗……如果您这样主张……
作者: boss0322 (山羊先生)   2026-06-19 08:23:00
所以 楼上的意思是说 我买不起面包 所以我零元购的行为是正确的吗 对商家来说这也不算预期损失对吧?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24:00
你说的没错,不过前面出来讲不用敌视盗版的就是理论上的受害群体漫画家喔 XD事实上那些假装没看到帐号买卖的厂商的确是就不上法庭就不落实规矩不是吗?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25:00
看环境我尊重,但那终究不是什么值得当正义之事拿来宣扬甚至拿来谴责原作的正当行为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26:00
不上法庭就不落实规矩就是所谓的灰色地带。boss,首先架上品与报废品是两回事,请知悉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28:00
对啊灰色地带给方便,结果变成零元购正当化都不灰色了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28:00
这本来就不是什么正义之事没错 XD只是其实通常也不需要那么严格,特别是当你不是直接受害者的时候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30:00
既然没合法上架管道那更没报废可言,要谈的话请从法律层面来谈而不是抽离现实的妄想事务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31:00
Tza,我说的报废品指的是读者不是作品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26-06-19 08:32:00
喔?所以你不是台湾人是所谓的直接受害者?……报废品是指读者?我想我们谈话就此终止吧……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6-06-19 08:35:00
可以 XD 无法理解不勉强,实体货币本身也是货物一种的概念本来就不是很好想像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丝)   2026-06-19 09:01:00
没做 这版就是鼓吹盗版 1/3没事 笑死人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26-06-19 09:40:00
补票心态阿 很多软件公司也曾经说过相关的 也是只抓公司 普通人不管你不过这行为就是 靠培养潜在客户转化成有实体消费能力客户的一个过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