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下订后就没在看讯息了
然后取货发现东西有问题
理论上 我觉得买家看起来应该是
不用
退货
谢谢
卖家的理解是
不用退货
谢谢
不想我想不出来
谁会跟对方说
林北不退货 谢谢
只是卖家口气感觉满差的啦
一开始直接说我们记错东西了 你拿去退货
可是占用到对方时间了 什么诚意都没有
而是要求对方退货
你要求退货就算了
目前看卖方贴的对话
没有说要补偿运费或是买家的时间成本
没有给 姓名 电话 地址 没有办法退
也没有想说自己找货运去收
什么资料都要买家自己找的吗?
想到以前
也是在虾皮买东西
当时卖家晚了4天才寄出
让我本来买来要用的东西变成废物了
也自认倒楣去取货 就丢著不管
后来过了快一年再去虾皮买东西时
才看到对方跟我说东西寄错
然后我才拆封看到一个对我来说更没用的东西
结果我原本的东西也没有收到
然后看卖家好像也没有在卖东西了
才把那个垃圾丢掉
※ 引述《dsfrf (铜嘘哥)》之铭言:
: 推文推到字太多
: 想了想还是直接回文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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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20条
: 今天店家卖A商品但是寄成B商品
: 然后买家领到了B商品
: 首先在法律上是不够成侵占的
: 因为刑法上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 就是要”易持有为所有”的侵占行为。
: 但买家在签收包裹的同时,
: 就变成了所有人,所以根本没有侵占行为。
: 而此时店家提的三小要求
: 1.不准领货
: 2.给我花钱把B货品邮寄回来
: 3.开新卖场给我补足差额
: 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20条
: 通通牴触法律,
: 买家没有义务去配合店家三小要求。
: 正确做法是要依照
: 消费者保护法第20条第2款
: 经消费者定相当期限通知取回
: 而逾期未取回或无法通知者,
: 视为抛弃其寄投之商品。
: 虽未经通知,但在寄送后逾一个月未经消费者
: 表示承诺,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 所以买家是有理由去要求店家
: 在消费者指定的时间地点店家亲自去取货
: 并且店家正确的做法
: 是带着A商品去换回B商品
: 不然没给买家A商品
: 就换成消费者去告店家惹(笑
: 此时店家顶多只能告对方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 这时你肯定会问,
: 为啥店家能让警察受理告侵占成功?
: 废话,贼头如果懂法律
: 他今天就去当恐龙法官了
: 有能力上招待所时谁还跟你站柜台
: 案件来了鸽子也只能先受理
: 然后转去地检署看检查官能否起诉
: 毕竟鬼岛要告一个人非常容易,
: 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起诉。
: 反正案件到法院法官手上,才有资格去驳回。
: 送棍也是看准这点才会去乱告人的
: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铭言:
: : https://i.mopix.cc/kJLN4J.jpg
: : 卡司凌晨上了一个文
: : 过程还蛮详细的
: : https://i.mopix.cc/2PorK4.jpg
: : https://i.mopix.cc/gNmOkj.jpg
: : https://i.mopix.cc/jaVbsg.jpg
: : https://i.mopix.cc/AX1roT.jpg
: : https://i.mopix.cc/RpSKzH.jpg
: : 店家都给机会了
: : 还是不信邪
: : 然后就被告了
: : https://i.mopix.cc/FSY0ku.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