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ward (疯风)》之铭言:
: 男主要逃出房间被拉回 也有说“不行啦小瑠夏”代表明确拒绝
: 然后被压在床上动弹不得强迫喇机 还硬被拉着手摸奶
: 最后强制摸屌摸到射出来翻白眼 这样的行为应该算是性侵了吧
: 不然男女互换应该早就被炎上了
: 大家都知道女生湿不代表要 所以和也射出来也不代表是要
: 如果后面剧情和也说不尊重他身体因此提分手
: 还提告拿一笔和解金去填补跟千鹤的花费
: 那我愿意封这部是神作
你说得对那确实是性侵,但在台湾性平会的看法就会不同。
性平会的鬼故事非常可怕,首先有很多情况是法院认为加害者无罪但性平会依旧认为加害
者有罪而且给加害者惩处(通常这种加害者都是顺性别异性恋男性),而最可怕的事情就
是因为性平会要严格保密,所以没有人能站出来替冤狱的人说任何话,特别是性平会的人
千万不能说不然会出大事的。所以这种时候如果是真心想搞你逼你社死的人可以疯狂在网
上捕风捉影散谣逼你破防。
而性平会中决定你生杀大权的是一群只要上过几堂研习的人就能当的,有些人甚至连法学
专业都没有,只要他们几个人觉得你有那你就是有,那个自由心证比法官或是有写论坛版
主还宽。
之前在性平会时看过有人疯狂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很早就和原告切断一切关系了,但原告却
不断用小号去骚扰被告。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看到一个疯老师觉得被告没有清楚表达不
想和原告接触的意愿,所以原告也有责任。那件事好在最后被告是无罪,因为他是少数能
提出大量证据证明自己想尽办法避免的人,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些戴着偏见与有色眼光的性
平委员会假定特定性别有原罪。然后各位不妨想想是否能像案件中原告处处保留保护自己
的证据。
当然你若是性别出生错误,还是有修正方式,例如早点宣布自己是跨性别并且真的去申请
变更性别,虽说政确这东西挺讨人厌的,但他确实能在你要社死前保你一命。
此外性平会给的惩处是行政罚,所以你真不服你就要打比刑法还难打的行政诉讼,基本上
你可以接受你必败了,而且你若想要告别人诬告也几乎不可能,总管诬告罪成立案件除非
你态度真的特别烂、法官有上头压力或是法官就是想让你死不然诬告罪几乎不可能被定罪
。
上述是小妹我在性平会看到的鬼故事,基本上去过性平会后,你会对人性感到绝望,因为
要用冤案搞一个人难度真的太低了,而且我觉得迟早有一天会有人因为冤案而干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