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pfy (spfy)
2025-07-05 17:35:04※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铭言:
: 一、经板主确认,#1ePmpdPp (C_ChatBM) 连署(详参以下附件)已达 50 位使用者附议
: ,根据板规 7-1-Ⅰ,该议题即起转移至本板讨论。
先说结论 我偏向不改 但不是因为认同"不改派"的论点
我自己其实强烈偏向取消这条 也就是以后讨论TAG也不能删推文
但改不改这条其实没有根本性的差异
想认真讨论 想认真吵架 想认真钓鱼 都不会因为这条的改动而有任何影响
还能因为这条规定有变动来大开趴一波 超好玩
以前别版遇过推文之后因为原PO不喜欢我的推文
直接把文章删掉重发 他的亲友团再推一次完全相同的推文
两次!! 干你娘
所以我觉得干脆别改 维持现状就好 版主也能少点挨骂
但建议可以加一条板规
使用此分类TAG的文章 必须要在文章开头加上声明
提醒这篇是讨论文 发文者有权可删除推文
这个声明由板规指定格式及内容文字 不能移除不能移动也不能修改
如果不符合规定 视为放弃"讨论TAG可删推文"的权力 这篇文章不可删推文
(或拿掉就惩罚 但我觉得水桶太重)
但这也有很多可以搞事的玩法 有心人怎么弄都可以 不可能用板规限制住的
这只是我个人主观的建议 仅供参考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确定ですわ。)
2025-07-05 17:36:00要惩罚但水桶又太重 听起来有点幽默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5-07-05 17:37:00“(我已知悉请神禁删规定)”
楼主:
spfy (spfy)
2025-07-05 17:37:00我也是想到那行
一堆人连内文都不看了 加声明有屁用 不就跟板规一样
楼主:
spfy (spfy)
2025-07-05 17:39:00有道理 还有很多人未看先推 根本没进文章
作者:
Porops (猪排)
2025-07-05 17:40:00我觉得可以这就打预防针,没搞清楚完整版规就算了,内文都没看文就推的话那删推文也是合情合理吧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25-07-05 17:41:00也是,连文章都没看,被删也合理
作者:
Porops (猪排)
2025-07-05 17:41:00但这边有个问题是必须要求“只要要删推文就要有这条在”因为回文、回文改分类都有可能让这条不见只要原PO要删推文*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5-07-05 17:48:00笑了 人心终究还是要回到万神殿说这么多 其实就是少了万神殿一条
楼主:
spfy (spfy)
2025-07-05 17:51:00万神殿的大神是要给尊重的
作者: Luciferspear 2025-07-05 18:06:00
All hail 万神殿
像自介文也是有一定格式,所以要的话,就要请板主把讨论的格式,设计一段前言,提醒推文者,讨论可以删推文如果发文者把前言删掉,视同违规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7-05 18:17:00
不只要提醒可以删推文 也要提醒推文者如果没有离题的推文被删除可以去BM版检举我认为加提醒是一件好主意 要保留删文权力就需要加
作者: Luciferspear 2025-07-05 18:18:00
问题是他还得自证他被删了什么
嗯……还不错,至少有保留讨论文的特别,也不用一直请示版主但是还是要追加关于对自己推文被删有异议的条文?目前好像没看到确切能抗衡的
作者:
guogu 2025-07-05 18:28:00不用自证吧? 我记得版主可以捞旧版本的文章
也可以把TAG改成[皇者],前言是"吾乃皇者,掌控推文之生杀大权" 前言不得删改,删改者,依4-17论处
楼主:
spfy (spfy)
2025-07-05 18:35:00版主可以看到文章的详细修改纪录 包括删除所以电虾现在有条三井摸头条款 就是有人已经付款的订单被三井后台直接改订单内容和金额上PTT发文 过阵子直接把整篇文章改掉变成感谢三井 绝口不提改订单的事情 还说签了NDA版主就把整篇原文捞回来M然后订了新版规
我觉得加这条不错啊,避开某些就是来吵架的,多打一行字也没什么。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25-07-05 18:41:00我记得原本[讨论]也有发文默认内容,但后来就没再继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