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25-05-04 23:07:51※ 引述《geminitea (维亚)》之铭言:
: 这也是可预见的,毕竟虽然法律规定夫妻要同姓
: 但可没强制规定只能从夫,而是从夫或从妻择一
: 单纯文义解释的确看不出来有违反平等权
: 我赞同第二次最高法院的见解
: 但对第一次的见解就不以为然了
应该说日本的夫妻同姓与否,其实是死死绑定在户籍制度上.
欧美这东西只是传统,但现在也不是都要非遵守不可,更别说没有套得那么死.
日本则是把这套东西卡得超死,维新之后引入自欧美的东西来到日本,
自然有所谓日本人有日本人的玩法,
死守所谓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原则(喂);
导致只要夫妻双方离婚,要改回原姓的那一方会先累死.
只是要把这名字改回来...,
户籍要改,护照要改,驾照要改,厚福保险要改,印鉴登记要改,
公司资料要改,银行帐户包括存摺跟卡全部都要改,
更别说还有股票持有,法人继承资料...等等全部都要一个一个去改回来.
所有你想得到,或是你一时三刻想不起来的公事私事,全部都要改.
原因只有一个: 能承认的名字,绑定户籍登记上的姓
然后所有公私单位的承认点,都在户籍誊本上面那个名字,
会追认你改姓以前资料的单位比例偏少,
变成说结了婚入了籍要去改一次,不幸离婚了还得再去改回来.
因此才会有搞事实婚或内缘夫妻,
宁愿放弃一些民法上的权利也要避开这样的成本的方式.
然后日本政府的态度嘛...
就像之前板面上那个AED讨论串一样,
从业人员需要好撒法的时候,
日本政府说我们有这个那个,你官司没问题,安心打官司吧,
但从业人员要的就是我连官司这点都不用顾虑,着眼点完全鸡同鸭讲.
夫妻别姓也是,想的办法也是成本转嫁给公私单位,
最标准的就是百分百承认人家旧姓沿用啥的增加业务量,
也是一整个鸡同鸭讲,反正遭遇额外成本那是各位的问题,谁叫你结/离婚.
夫妻同姓还是别姓,看在像我们这种别姓户籍制度还是很OK的来说,
就完全无法理解日本只要有人谈及夫妻别姓,
就开始好像天塌啦天塌啦炎上下去.
甚至还有吵历史悠久之类的,
但明明日本夫妻别姓的历史更悠久耶?
130~150年的历史有氏姓制度久吗?
然而这招戳下去以后就会说我不讲历史了,这是优良传统,
每次看到这种的就是笑笑算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