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帅哥,你可以开那包AED救她吗

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4-28 09:02:53
※ 引述《d95272372 (火星人)》之铭言:
: 台湾这种急救衍生的新闻还有一个案例
: 2020/11/24的新闻
: A女子因为B同事出现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在没有AED的状况下CPR压了15分钟
: 才拉回性命
: 结果B同事因为CPR导致胸部受伤企图提告A女子
: 只能说还好台湾没有搞出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她" 这类言论...
本肥法盲啦
其实蛮好奇的
既然都知道这种案子是检察官会去找救人的人麻烦
立法不起诉比立法无罪更有用吧?
为啥不立法说检察官不能起诉就好了呢?
或者把这个列入诬告范围之类的
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又或者让救人的人被告之后可以拿一笔民事的赔偿
赔偿打官司请假之类的
各自有什么问题啊?
有没有c洽?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25-04-28 09:05:00
检察官还是要查清楚(?)才能确定能不能起诉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5-04-28 09:05:00
即使立法不起诉还是要受理=跑前面的侦查流程
作者: ssarc (ftb)   2025-04-28 09:06:00
你怎么能剥夺人民提起诉讼的基本人权就算他是人渣,他还是能提告
作者: CandyDollLuv (CandyDoll I love)   2025-04-28 09:07:00
这是不是就是有告有机会,跟杀价一样
作者: ssarc (ftb)   2025-04-28 09:09:00
是啊,台湾提告几乎零成本,不告白不告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8 09:10:00
所以首先要提高提告的成本不能让提告变成无本生意
作者: doremon1293 (模仿者)   2025-04-28 09:12:00
乱告失败有罚则就好人家乱告 还不能反告诬告回去根本低能
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4-28 09:14:00
我不赞成告人提高成本啦,总不能穷人没资格提告吧?
作者: qize1428 (倫)   2025-04-28 09:16:00
前几天栅栏板才有篇文,结论是对方乱告不要鸟他就是了,检察官不会起诉的但是民事你千万不能随便不到庭,不然会直接采用原告的主张
作者: doremon1293 (模仿者)   2025-04-28 09:17:00
你没自信赢官司 你告个屁 不就想凹一笔
作者: qize1428 (倫)   2025-04-28 09:19:00
查了一下,原新闻是抄爆系公社的,高机率是垃圾幻想文
作者: ch333 (333频道)   2025-04-28 09:23:00
日本性骚扰不起诉率偏低 打赢机率更低
作者: blueash (蓝灰)   2025-04-28 09:27:00
爆系公社喔 那90%是幻想文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8 09:31:00
人民有提出诉讼的权利啊……你立法限制人民诉讼权违宪欸……
作者: hayate65536   2025-04-28 09:31:00
不起诉但前面的流程还是要跑吧?网络上被告最常这一步就吓死不少人了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25-04-28 09:34:00
去商店买东西也有被告的可能性
作者: chualex66 (右键)   2025-04-28 09:34:00
你如果在诉讼阶段就筑墙,谁要负责判断有没有达到诉讼标准?
作者: hayate65536   2025-04-28 09:36:00
不能针对特定项目增加提告的麻烦吗?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8 09:38:00
人民诉讼自由是宪法层级的东西,你要筛只能到检察官那关
作者: ZooseWu (N5)   2025-04-28 09:47:00
诬告?
作者: qize1428 (倫)   2025-04-28 09:52:00
宪法层级的基本权不要整天想靠政府解决啦,就像人民成天靠北台湾新闻超垃圾政府怎么不管制(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然后自己爱看爆系社团、垃圾网红、爱点钓鱼农场标题新闻,像上篇一样还转过来引战,媒体识读能力差到一个不行
作者: zasx159632 (肥胖的攻城狮)   2025-04-28 09:59:00
反过来想就知道了,如果我趁她看起来需要救助,故意用不正确的方式急救然后致死伤了呢,虽然这个犯意应该很难证明
作者: doremon1293 (模仿者)   2025-04-28 10:04:00
有比例原则好吗 你那个权利是完全无限制的 叫你提高门槛 没叫你禁止
作者: qize1428 (倫)   2025-04-28 10:17:00
因为现在的规定就符合比例原则了啊,10年内有几起因为cpr被“起诉”的案件?可能连一件都没有吧,诬告罪又有证明上的难听,不要把法律想得多万能好吗?证明上的难题
作者: RoaringWolf (滚狼)   2025-04-28 10:22:00
洗劫狮连法务部都建议他撤告了,但他还是能告
作者: ssarc (ftb)   2025-04-28 10:32:00
总之不要救人就没事了,宪法保障告人的权益但没规定要救人的义务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25-04-28 11:03:00
不起诉还是要开侦查庭啊
作者: CharcoalMoon (炭月)   2025-04-28 11:14:00
不起诉如果出现装着急救App到处害人的愉悦犯呢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25-04-28 11:15:00
家属去提告的时候难道会说你是来救人的吗?当然是抹的要多黑有多黑这种没办法事先不起诉,只能搞个事后处罚,最好直接罚家属的求偿金额,看是能多贪
作者: chrisjeremy (Yomi)   2025-04-28 11:26:00
确实没有起诉的案例 但是找来问话跟开侦查庭跑不掉阿检察官知道是为了救人吃官司 有紧急救难原则 不会蠢到去起诉
作者: lastphil (おやすミルキィ)   2025-04-28 11:50:00
要尊重弱势 尊重女权 尊重法官想一战成名的私心
作者: jaguarroco (贾古拉)   2025-04-28 11:53:00
日本的社会性死亡比你想像中严重
作者: WL855470 (C8H10)   2025-04-28 12:12:00
乱告失败无罚则当然多敲一笔r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5-04-28 12:34:00
提高提告的成本我举双手赞成,这样我工作可以轻松一点
作者: HOLLANDpa   2025-04-28 12:38:00
立法不起诉就怕有人跑去假急救真摸奶
作者: wsdykssj (arj)   2025-04-28 12:57:00
不是幻想文,这事有上新闻,我也有存LINE对话图,不知丢哪了
作者: ymsc30102 (囧脸葱)   2025-04-28 13:03:00
总是会有机率出现真的趁人之危的情况啊 你直接封死不就真的让人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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