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喜杰狮提告300多位买笔电的买家

楼主: PealRay (PealRay)   2025-04-11 13:11:55
在隔壁板看到的回文
这是因为喜杰狮不想出货,所以提起的请求确认契约无效之诉。
先位声明:确认两造间就起诉状附表1“订单编号”栏之买卖契约无效。
备位声明:两造间就起诉状附表1“订单编号”栏之买卖契约应予撤销。
目的是让这些懒得写答辩状的或是看到法院起诉状的人知难而退,到时候没回答辩状或没
上法庭的就可以请求一造辩论判决,确认契约无效。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5-04-11 13:12:00
无效的理由 是标错价吗?
作者: uranuss (人性真脆弱 )   2025-04-11 13:12:00
这件不是标错价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11 13:13:00
凭什么无效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猪)   2025-04-11 13:14:00
没有凭什么啊 就法院说 判决还没出来
作者: Giornno (乔鲁诺.乔三槐)   2025-04-11 13:14:00
所以是有几个人懒得写或不会写他就能少出几台的意思?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25-04-11 13:14:00
没有标错价啊…还自已办的活动只是不认帐
作者: kitoik5427 (kitoik5427)   2025-04-11 13:15:00
蛤 球赛都开季了 这件事还没结束??到底在干嘛XDD
作者: TSMCfabXX (台积新产品)   2025-04-11 13:15:00
洗劫师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25-04-11 13:16:00
这种胡乱开吉的目的就是用上法院逼退怕麻烦的人 理由倒
作者: s1d87 (sam)   2025-04-11 13:16:00
就你被告了,你要去回答等等的,你不去不回复直接照被告说法让法官心证?
作者: munchlax (小卡比兽)   2025-04-11 13:17:00
没有答辩不代表法院就会直接认定契约无效欸
作者: asdf70044 (A7)   2025-04-11 13:18:00
想要吗 来法院讲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25-04-11 13:19:00
反正就是吃定台湾人怕上法院的心态 先告来逼买家退让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5-04-11 13:19:00
看法院认为 要约的引诱 还是要约吧
作者: GAOTT (杜鹃)   2025-04-11 13:21:00
这300位买家直接集资一人出1000请律师打集体官司
作者: Giornno (乔鲁诺.乔三槐)   2025-04-11 13:21:00
你说得对,但台湾很多常识脱离现实的狗法官啊
作者: jalsonice   2025-04-11 13:21:00
呆丸法官会跟你说 依照正常智识判定 订单标价不合理本无成立可能 当然不生效力
作者: aaronhkg (阿金)   2025-04-11 13:21:00
哪有差 这种同件事的告诉就组自救会找律师处理就好
作者: sandiegopadr (???)   2025-04-11 13:24:00
https://tinyurl.com/5fezw2yt 一造辩论判决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25-04-11 13:24:00
契约无效也是败诉的要付裁判费吗
作者: A5Watamate (出荷済)   2025-04-11 13:24:00
律师也只不过是人家学弟而已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11 13:27:00
他是办活动折扣 可不是标价问题
作者: laio   2025-04-11 13:28:00
先缴裁判费好吗
作者: Ceelo (hakkaman)   2025-04-11 13:29:00
有钱打官司 没钱出货
作者: C4F6 (C4F6)   2025-04-11 13:33:00
法官说了算,先告再说,怕麻烦就输了
作者: OrangePest   2025-04-11 13:34:00
买卖纠纷最终还是要回归契约 如果当初的定型化契约有约定洗劫师能无条件单方解约的话那大概告得赢 顶多就是否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做争执争取补偿 不过这就相当于把自己的面子丢到地上踩再朝上面撒泡尿 一般厂商是宁愿认赔也不愿这样搞的 而且这起事件还不是标错价什么的 是自己开促销后才发现自己没这个屁股想赖帐 最后还搞得这么难看 也算是个奇观了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5-04-11 13:36:00
若是当时官网 有店家保留订单接受与否权利等店家就基本没事
作者: kkoejeo   2025-04-11 13:36:00
笑死 这还有后续喔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11 13:39:00
有的话直接弃单不就好了? 有必要搞这出?
作者: v21638245 (等雨婷)   2025-04-11 13:40:00
这种应该是要集体诉讼划算
作者: tsp870197 (870197)   2025-04-11 13:46:00
买方怎样都没赔阿 顶多是本来能0元凹到的笔电没了www而且厂商都开大直接退出市场了 买家真的不用想去凹0元笔电了
作者: ssarc (ftb)   2025-04-11 13:53:00
法官会判契约无效吗?这消保官能不能主动介入?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4-11 13:56:00
虽然消保法是偏向消费者,但也不能完全偏向消费者,所以法规也还是有偏厂商的弹性空间。像契约成立与否就有适用标错价这类行为让厂商可以弃单的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11 13:58:00
问题是 他不是标错价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4-11 13:58:00
我是说可能也有其他方向可以让厂商可以取消买卖的
作者: ssarc (ftb)   2025-04-11 13:59:00
他这个也不太像标错价,而是在网络公开文字宣布之后想赖账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4-11 13:59:00
就看厂商怎么提告跟法官怎么判
作者: westgatepark (色小孩)   2025-04-11 14:01:00
他不是标错价 而己自己开祭品文又想赖帐 法律上应该很难站得住脚他一开始说按一个赞折一元 发现被按爆 要折一万多就不想认了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25-04-11 14:03:00
他们比较尴尬的事这是活动 然后他们还有说不会赖
作者: asasas0723 (as)   2025-04-11 14:37:00
好奇问一下 所以它是祭品文之后真的还按照当初祭品的折价开设卖场给这些人下单吗? 那他没打算给的话干嘛还开卖场?
作者: Danhooper   2025-04-11 14:52:00
本来也没料到会这么多人吧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25-04-11 14:53:00
一坨答辩VS不写答辩
作者: ssarc (ftb)   2025-04-11 15:16:00
这个比较像公开发祭品文,然后说不会赖账,然后达标之后把参加的全告上法院!?
作者: ackes   2025-04-11 15:36:00
不需要告赢 就一堆人会怕 就会退了 剩下的是少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