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Q12 (飞翔零号)》之铭言:
: 我找了几个相关新闻的网站
: 这个是墨西哥的电玩情报网站:
: https://reurl.cc/vp2Zk1
: 这个是Tvoainews新闻网站报导相关事件:
: (这家是墨西哥,拉丁美洲的新闻台)
: https://reurl.cc/oV6a0V
: 时间顺序是:
: 1972年名叫玛利欧的老板在哥斯达黎加成立超市
: 名字叫Super Mario
: 商标法要求每十年要去登记续约一次
: 2013年,
: 该超市的二代老板大学毕业回家接手家业,并认为自家该有一个专属的企业形象。
: 2023年要再去续约商标时,
: 被告知任天堂要求它们超市不能再用”Super Mario”为商标名,否则就要告侵权。
: 2025年一月该超市胜诉,老任要求该超市不能续用Super Mario为商标,法院判决不成立。
: 但超市老板也随后发表声明:
: ”我们将对其自家企业形象进行重大改变,删除所有对任天堂吉祥物的装饰。表示自己尊重对版权的法律尊重,以及避免与任天堂这家日本公司发生任何可能的法律冲突。”
: 新闻网站的报导该段:
: Un cambio significativo
: Además de la satisfacción por la victoria legal,osé Mario Alfaro decidió realizar unambio significativo en la imagen de su negocio. Retirando todos los adornos inspirados en la mascota deintendo, el empresario mostró su compromiso por respetar los derechos de autor y evitar cualquier posible confrontación legal con la compañía japonesa. Este gesto no solo demostró su integridad, sino que también subrayó la importancia de operar dentro de losímites legales establecidos para proteger
laropiedad
: intelectual.
: 机翻:
: 一个重大的改变
: 除了对法律胜诉的满足之外,何塞·马里奥·阿尔法罗决定对其企业形象进行一个重大的改变。移除所有受任天堂吉祥物启发的装饰,这位企业家展现了他对尊重版权的承诺,并避免与这家日本公司产生任何可能的法律冲突。这一举动不仅展现了他的诚信,也强调了在既定法律范围内经营以保护智慧财产权的重要性
: 两个大型的网站都有这段报导,
: 其中一个更是墨西哥的大型新闻网站,比其他小道网站来源跟情报更准确。
: 如果那间超市老板真的完全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就不用再发表上述说“会尊重版权、并且要移掉所有跟任天堂游戏有关的摆设”。
先跟你讲基本概念
这个,是超级玛利欧的商标
https://imgur.com/M4raP0J
这个,是玛利欧
https://imgur.com/ykugpLO
你知道两者的差异吗?
超级玛利欧商标是由图案与文字所组成,
是要注册的才算有效,
且有国域性的。
在注册的有效期间、有效范围内,
别人不能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使用“super mario”的文字或图案,
否则就是侵权。
玛利欧归属著作权的范围,
这个人物一诞生,
它的著作权就随之产生。
基于“伯恩条约”和“万国著作权条约”这类的国际条约,
著作权可说几乎是无地域性;
任天堂不需特地到哥斯达黎加申请,
当它在日本设计出玛利欧这个人物时,
就已经在哥斯达黎加拥有玛利欧的著作权了。
而对于未经作者允许,
擅自进行二创、将动漫人物印到衣服上或作成其他商品、以其他媒介展示动漫人物等等,
都涉及著作权中的重制权。
这两者完全是两码事!!!!
讲完基础后,讲回原题:
任天堂告的是“商标”,
它不准全世界有其他店家使用“super mario”这个名字,
所以当这家超商准备更新商标的有效期时,
它出手了。
而有关当局以
1. 任天堂注册商标时并未注册到杂货这块领域。
2. 以当地语言,叫super mario有其合理性。
3. 蓝黄配色与任天堂现有注册的商标图片差异太大。
以上三者理由否绝了任天堂。
在任天堂与超级玛利欧超市在商标的攻防,
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超市内的摆设是影响此次判决的因素之一。
除了huero的那篇作者,
而我已经证明那篇错误百出了,
现在我们来讲摆设
如果你今天开一家店,
在看板上放一个大大玛利欧的人物,
我可以保证你不会被任天堂以“超级玛利欧”商标提告,
因为在“超级玛利欧”这个商标里,
压根就没有玛利欧这个人物形象,
任天堂没注册的东西它是要怎么告。
但我不是说你就不会被告,你会被告的是玛利欧的重制权。
虽然都没看到你文中的实体,
我们就假设超市内真的有像那张美国超市的图片一样,
有用商品摆出玛利欧的样子。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有可能已经侵犯了任天堂在玛利欧的重制权了?
有。
听到这答案你一定很高兴
“不管任天堂在商标这边告成告不成,反正超商确实有可能侵权了嘛!!!!”
但是啊我希望你想清楚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很多时候都是灰色的。
你今天想要一刀切,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那你同时也是在否定所有的二创作品。
你在X上看到的同人漫画,多半没经过原作允许;
你在pixiv看到的插图,多半没经过原作允许;
你在Fanbox购买会员后看到的色图,多半没经过原作允许,
你看到有人穿着动漫人物的服装亮相,未必有经过原作允许。
更何况店家用商品拼出人气角色来营造话题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前面就有人举例过(见前文中的推文),
在我指出那张图片的正确出处的reddit讨论串中,
对此种表现也是普遍正面评价。
说这种灰色行为会影响观感,
明显跟现实脱节。
商标,是任天堂输了。
重制权,可能有侵权,我也知道你会咬著这点不放。
但我希望你知道
1. 你这种只要可能有点黑就是黑,眼里容不下砂子的一刀切法,跟社会普遍认知不符。
2. 著作权(重制权)和商标是两码事。
3. 续2,也因此侵犯著作权,几乎不会影响侵犯商标 (除非它重制的就是商标),
打一开始hureo所引用那篇作者写的“...可能会决定判决...”就是明显的胡说八道。
4. 如你引用的新闻所述,超商在被告了后,移除相关物品,这是正常操作。
法院的本质就是说服。
双方要想办法说服法官或陪审团自己的见解才是对的,
因此采取行动并不意味心虚,
在这种情况哪怕是不相关的,
能给对方当借口发挥的理由是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