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各位喔
什么都没做还会被告性骚扰
还真的曾经真实上演过
明明检察官跟法官看监视器
都是女的走在路上去撞人
最后却是男的被罚
原因只是因为女的奶子比较贵
所以男的应该闪开但没闪负过失责任
以后走在路上眼睛张大一点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914web002
新北市一名OL上班途中过马路时,遭对面的男子用手肘撞击胸部,她拦下对方跟他理论,
但男子却回她:“是妳的胸部撞我手肘”,还说自己的手肘很痛,气的OL报警处理。新北
市政府依《性骚扰防治法》向男子开罚2万元
事后检方调阅监视器画面,认定两人只是在行进中不慎发生身体擦撞,并非故意性骚扰,
予以不起诉,但易男依然遭到新北市政府依《性骚扰防治法》开罚2万元;易男主张,女
子是突然转向朝他冲过来,“这代表她就是不想尊重我的个人空间,那就可以视为攻击预
兆”。易男还主张,新北市政府的性骚扰调查小组成员都是女性,而且调查时提出问题的
立场偏颇,明显要把性骚扰的帽子扣在他头上,决定提出行政诉讼。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认定女子起先走在行人穿越道边缘,然后靠往中央前行,与直行的
易男碰撞,但易男明明可以侧身或闪避,避免碰触到女子,却疏于注意导致左手肘碰撞到
女子的胸部,就算不是故意性骚扰,仍有过失责任,就算女子有过失,依然不影响易男罚
则。法官认定新北市府裁罚有理,决定判决易男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