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5Watamate: 任啊 专利蟑螂不是吗 10/04 16:07
不是
我给你解释一下专利蟑螂(Patent Troll)
首先,专利是一种利益交换。
国家鼓励公众不藏私,减少研发浪费、促进社会进步
作为回报,国家赋予当事人排除他人实施相同技术的权利
多数国家不强制当事人去使用专利权
少数如土耳其或印度,顶多要你说明实际的使用状况
换句话说
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实施、也不去阻止别人实施这个技术。
以任天堂的情况来说,它有正常使用这些技术
且通常不会阻止别人使用这些技术,算是合理且慷慨的
但专利蟑螂不是这样
他们购买专利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
而是做为威胁其他公司的法律手段
算是游走在专利制度的灰色地带的一群人
大概是这样==
话说申请一个专利也不便宜,以美国为例
正式案 > 答辩*N次 > 领证 > 年费*3次
从台湾的行情来看,一套下来下来30万台币搞到美国专利都算赚到
这还不包括研发费、专利撰写费、反复答复、被举发...等费用,无法衡量。
之前还听说有公司的美国专利被举发
光是请美国律师去应付一个程序上的小瑕疵,就花了四百万台币
后面法律诉讼打下去的费用更是千万起跳
而像任天堂这种跨国公司,一个技术不会只申请美国,所以费用都是几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