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原住民族的传统和故事不是像推文说的都不能用
最近刚好有查了些资料来分享一下
这个法源根据是“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全文在此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30021
其中 4-1 条就写了“智慧创作应经主管机关认定并登记,始受本条例之保护。”
所以是采登记制的,并不是只要宣称和原住民有关都不能用
目前有登记的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清单可以在这里查询
https://www.titic.cip.gov.tw/app
就算有被登记也不代表就不能用,而是需要申请授权,这和一般智财权没太大差别
只是假如某个东西被申请了,但是又没有在运作授权的组织就会很麻烦
所以创作者可能就会干脆放弃,目前能查询到的大案子似乎也只有麒麟啤酒成功取得授权
https://www.kirin.com.tw/barbeer/tingyuanminbar/content/
※ 引述《ts03259221 (matt)》之铭言:
: 会想看这类作品是因为原住民的世界观很丰富
: 比如万灵崇拜、祖灵信仰、开基主价值观
: 还有一些包括雄鹰、蟒蛇、琉璃珠的传说
: 目前想到有类似的就是通灵王里的阿帕契族
: 也确实都很有特色,但毕竟不是主角,着墨还是少了点
: 想请问有没有以原住民的世界观当作背景
: 主角(大部分角色)也是原住民的作品?
: 台漫、日漫甚至中漫都可以
: 但是希望是多少有考据的而不是纯瞎掰的
作者:
NARUTO (鸣人)
2024-05-20 16:32:00所以动漫 小说 游戏拿原民文化当背景或设定也要经过这法?感觉这已经违背创作自由的精神了
作者:
NARUTO (鸣人)
2024-05-20 16:36:00不用说文化挪用 这条例应该是只要描述到原民生活都被限制只是说原民文化怎样怎样都会被限制的白痴条例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4-05-20 16:42:00基本上这法律的立意,就是要避免我们的武士这种恶烂出现然后当地人被吃豆腐又拿这些公司没皮条,只是规则踩的有点死,然后清单内应该已经包含大部分了,如果有没在上面又被挪用的可能要怪他们自己。
我就觉得很奇妙 自己不在乎的文化被改会说创作自由 文化挪用根本假议题 但是轮到自己在乎的文化被改 原本嘴创作自由的突然一个一个都开始骂起文化挪用了
我们的武士,我们的原住民说违反创作自由也不全然因为精神上来说,你要做的那些原住民文化的创作不也是改编自原住民的集体文化创作
所以重点不是到底是创作自由还是文化挪用 真正的重点是双标阿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4-05-20 17:58:00你是创作者 原创不好吗?日本漫画同人不香吗?你去搞这么多事 权还不是你的 是钱太多还是有标案要销?
作者: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24-05-20 19:02:00因为怕被乱改,变得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