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runoYukino ()》之铭言:
: ※ 引述《iyori (榊 伊织)》之铭言:
: : 小商人也在脸书开骂iWIN
: : https://i.imgur.com/h6z8BvI.jpeg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53204
: : 反弹,认为政府连虚拟人物都要管,干预创作自由,甚至发起连署要求政府重新检视二次
: : 元创作受《儿少性剥削条例》规范限制的适切性。
: : 民众党团11日也召开《儿少性剥削条例》公听会,找来妇女组织、家长团体等立场相对保
: : 守的民间代表,但却没有ACG相关代表团体,与会代表除表态应加重儿少数位性暴力法律
: : 罚责,更希望iWIN变成公部门,好具备“主动”防制功能,让虚拟儿少性影像能被检举。
: : 会中甚至提及要“落实网络实名制”。
: 公部门反而更好处理。
: 现行规范下 只有iwin单方面搞人,没人能反制。
: iwin发公文来函要求删文
: 按照现行规范来说他们不属于公家单位,也不可能申诉,也没办法进法院
: 成为公部门后,反而可以有机会进法院有翻盘空间。
有几个冲突点可以讨论
1.我寄存证信函也有法律效力,但我不是公家机关。
2.不管是iwin是不是机关 我们都是向“政府机关”救济。因为是政府机关先裁罚,我们不服再进行“救济”。救济管道终究是一样的。
3.如果救济管道终究是一样的,问题出在哪?差别是由谁做出“想裁罚的意思”。你想想如果我每开一张罚单都要被申诉,我一定小心谨慎 甚至放宽标准 或直接当没看见,但现行iwin 的问题就在这,因为处理申诉的人跟想要裁罚的人不同,iwin 不用去处理别人的申诉,那是给我们“处罚的机关”该做的事(有权无责
4.其实最大的问题在于行政权过于有效率的问题,更可怕的是由一个带着恶意 频繁且针对的机关握有。
举个例子:开罚单,当下动动笔就已经确定要给你罚钱了,但你要申诉旷日费时 还要等流程 手续 最后确定申诉成功没事都多久了 而且这才仅此“一件” 因此为了避免这样旷日费时的申诉各平台才不得不听iwin 的直接“删文”息事宁人
5.以上都是建立在“人民能监督政府”且“政府也能自我监督”都是正常的情况下,反正他吃定你拿它没皮条,就是铁了心要弄你,那他直接设个行政机关专门弄你,申诉直接当耳边风,弄个合法东厂这样最快。